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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Tender procurement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3号线31列电客车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3号线31列电客车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自筹+超长期国债,出资比例为60%+4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3号线31列电客车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车辆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3号线A型电客车,列车最高运营速度80公里/小时,2、3号线电客车由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分别于2020年8月、2021年4月正式投入运营,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交运规〔2024〕9号)”第三章 设施设备维护、第四章 更新改造管理的规定,为确保2、3号线31列电客车安全运行,计划开展31列电客车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工作。2.1.2西兆通车辆段概况招标人提供维修场地供投标人使用,具体如下:2.1.2.1 西兆通车辆段选址位于石家庄市西兆通村以北,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终点站洨河大道站接轨向西引入,主要承担1、2、3号线配属车辆的维修任务。2.1.2.2 联合检修库建筑面积为27092㎡,库内设有吹扫库、静调库、定临修库、厂架修库、转向架、轮轴检修间、电机检修间、电器检修间、电子检修间、钩缓检修间、空调检修间、门窗、座椅、风挡检修区、制动检修间、空压机检修间、受电弓检修间、机修车间、蓄电池间、空压机间、仪器仪表间、喷漆间及生产生活辅助用房。2.1.2.3 投标人若需要调整维修场地平面布置,需报招标人批准后进行有关施工,否则投标人须返工以恢复原场地建设,一切有关的返工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亦不能因有关修改施工而获得延期完工或补偿,投标人仍需按合约要求的所有时间节点、里程碑等完成。2.1.3工艺设备概况招标人提供部分维修设备供投标人使用,具体如下:西兆通车辆段联合检修库内已安装配置维修作业所需的工艺设备,在服务周期内,投标人在西兆通车辆段开展的车辆改造作业可无偿使用上述工艺设备,并负责维修工艺设备的维护保养。2.1.4电客车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模式模式为电客车整体委外,投标人原则应在西兆通车辆段设置项目部,需有足够的业务骨干常驻项目部。2.2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3号线31列(186辆)A型电客车,其中2号线一期18列(108辆)、3号线一期东段6列(36辆)及二期7列(42辆)电客车设施设备(除无线通信设备、车载信号设备外其他所有系统、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作业、故障处理、台账记录、试验验证、配合作业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联络、包装、运输及保险、仓储、材料及部件进场交验、车辆及设备材料的维修、维护、清洁、车辆调试与试验、涉及相关系统及设备的成品保护、拆卸及复原、人员培训、技术及维护资料提供、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设备故障缺陷的处理和维护、知识产权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2.3 服务地点石家庄市。2.4 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暂定:2、3号线31列电客车设施设备安全性提升改造应保证在2028年8月31日前完成。投标人为项目进场所需的准备时间,应自行考虑。每条线首列车改造时间不得超过90个自然日,剩余列车每列车改造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单列改造时间从双方完成车辆交接开始到双方确认车辆完成动态调试日期为止,投标人须在具备预验收条件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预验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2.5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完成改造车辆并通过预验收日起至下个大修期(具体以实际执行为准)。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2其他要求:3.2.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3.2.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6日09:00至2026年9月2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3日09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 其他公示内容7.1本项目采用“双盲 ”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7.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7.3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 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 ”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CA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工程建设投标工具7.8.5046.34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6.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资源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或0311-89868278。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吴杉,联系电话:0311-6652067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波波、吴佳,联系电话:0311-69052028。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311-68021609电子邮箱:q77665302@126.com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付费主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各投标人,收费标准:0元。11.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联系电话:0311-66520676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张波波、吴佳、张立宗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财务电话:0311-69052026   邮箱:hbrhjt@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李丽菊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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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北段、1号线三期筹备期2026年生产保障类物资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北段、1号线三期筹备期2026年生产保障类物资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标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北段、1号线三期筹备期2026年生产保障类物资采购项目(二次)所属专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铁路运输业所属地区:石家庄市-裕华区开标时间:2026-09-10开标地点:石家庄市汇通路36号(交投大厦)21楼第二评标室公示开始日期:2026-09-14公示截止日期:2026-09-171.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价格评标价格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河北钏鑫科技有限公司821112.04元821112.04元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接到招标人交货通知后80日内2河南斐米克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89788元789788元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接到招标人交货通知后88日内3合肥德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833562.49元833562.49元物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有产品合格证或产品质量证明书接到招标方交货通知后90日内2.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排序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相关证书名称相关证书编号1河北钏鑫科技有限公司////2河南斐米克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合肥德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1河北钏鑫科技有限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河南斐米克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合肥德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1)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金额(单位:元)1河北钏鑫科技有限公司甘肃鑫盛康苗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保障物资采购项目甘肃鑫盛康苗农林科技有限公司2025-12-297542502河北钏鑫科技有限公司衡阳皓佳供应链有限公司生产保障物资采购项目衡阳皓佳供应链有限公司2025-06-206112503河北钏鑫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泰达智信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保障物资采购项目河北泰达智信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5-08-166650004河南斐米克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智能仓库系统生产物资采购合同河北众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6-06-135905855河南斐米克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探伤试验室建设采购合同安徽天旻自动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5-11-036348606合肥德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生产内保障物资合同南京派光高速运载智慧感知研究院有限公司2025-11-01569589.87合肥德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生产内保障物资合同太原贤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026-03-018045655.(1)所有投标人商务标评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评委A评委B评委C评委D评委E1河北安吉瑞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00002合肥德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3776.563河北海拓五金机电贸易有限公司000004南京申南博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87.87.57.165河南斐米克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36.676.85.26河北钏鑫科技有限公司7.77.77.57.865.(2)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评委A评委B评委C评委D评委E1河北安吉瑞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00002合肥德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93.33.62.85.63河北海拓五金机电贸易有限公司000004南京申南博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12.71.35.65河南斐米克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13.443.55.66河北钏鑫科技有限公司76.556.15.85.(3)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序号单位名称报价得分总得分1河北安吉瑞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02合肥德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8.0690.973河北海拓五金机电贸易有限公司004南京申南博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77.3589.995河南斐米克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9.7492.826河北钏鑫科技有限公司78.5495.086.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序号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1河北安吉瑞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修正,投标总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河北海拓五金机电贸易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营业执照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联系人:吴杉联系人:阎子立、王越电话:0311-66520676电话:0311-83086977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3503319055@163.com8.其他公示内容:其他因素评分:单位名称评委A评委B评委C评委D评委E河北钏鑫科技有限公司3.503.103.003.502.50河南斐米克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102.903.003.402.50南京申南博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3.503.402.803.002.50合肥德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102.952.803.2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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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秋节慰问品采购比选公吿
一、项目介绍依据石工总字[2023]92号关于转发《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工发[2023]20号)的通知,集团工会拟采用比选方式为职工采购一批中秋节慰问品,目前集团职工人数约5590人。二、供货品类及要求序号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油4升桶11.报价最高不超120元(可报1种)2.花生油。2大米10斤袋11.报价最高不超65元(可报1种)2.必须是今年新米。3面粉10斤袋11.报价最高不超30元(可报1种)2.必须是今年新小麦。4瓜子礼盒至少2种口味箱11.报价最高不超80元(可报1种套餐)2.颗粒饱满、无破裂、无霉变。5牛奶10-12瓶一箱箱11.单箱报价最高不超50元(可报1种)2.优质奶源、日期新鲜。6石榴6-8斤箱11.单箱报价最高不超55元(可报1种)2.大小均匀、果型饱满。三、供货周期2026年9月。四、供货商资质要求及提供材料1、供货商提供委托授权书,包括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授权事项、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3、供货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所提供产品通过国家有关检验、检测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5、供货商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售后地址、服务电话、质保期限等内容(加盖公章);6、近三年采购服务业绩,列表说明并附采购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供货商,将上述相关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报送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于2026年9月9日16点前送至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轨道集团19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zgdgsghwyh@163.com,具体比选时间另行通知。六、成立比选评审小组集团工会成立公开比选小组,成员由集团工会专职人员、工会委员、职工代表、集团审计、纪检部门人员共同组成。七、比选方法本次参加比选的每个供货商仅限报一个产品品类参选。(一)现场比选:现场比选时间另行通知,参加比选的供货商应保持电话畅通,接到通知后准时参加比选程序,未能参加现场比选的视为放弃。(二)产品介绍:各供货商选派一名代表介绍供货商品的特点。(三)评审小组评分:由比选评审小组对参加比选的供货商进行综合评比并打分,最终确定的供货商将进行公示。八、送货时间和方式送货时间:2026年9月20日-9月22日送货方式:送货上门,送货地点约12-13个(具体地点以实际送货为准)。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11-66520842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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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广告灯箱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广告灯箱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广告灯箱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4号线一期工程,起自玉村南路站终至东垣东路站,线路全长约22.697km,车站20座,全部为地下站,设西岗头车辆综合维修基地一处。其中换乘站6座,在红旗南大街站与在建5号线换乘,在仓丰路留村站与运营2号线换乘,在南王站与运营3号线换乘,在建华南大街站与规划6号线换乘,在北宋站与运营1号线换乘,在光华路站在建5号线换乘。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招标范围车站各类广告资源系统设备制作、安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深化设计;灯箱箱体、固定配件及其内部所有部件的采购、制作;设备监造配合;出厂试验检验、包装、运输、装卸、仓储、保险、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配合、初期运营配合、培训、技术支持及质保期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内容;既有线路的站厅12封广告灯箱拆除、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内容(安装在招标方指定的新线位置)。本项目涉及的灯箱种类如下:站厅和通道12封灯箱、轨行区灯箱、轨行区看板灯箱、梯楣灯箱、柱面灯箱、LED广告屏、智能座椅、 换乘区(墙贴)LED轨道射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交货期 暂定2026年11月,最终交货及安装时间由招标人确定。2.6交货地点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并安装。2.7 质保期车站内所有广告灯箱安装完成及工程初步验收合格,正式初期运营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2年。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的已投入使用的广告灯箱供货业绩。注: 投标人业绩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①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未体现广告灯箱或竣工验收时间,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③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已投入使用的相关文件。3.4 其它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4.4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本招标项目监理人为: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石家庄宏业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3.4.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3日09:00至2026年9月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赵月兰联系电话:0311-66520679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张波波、吴佳、张立宗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18031156223财务电话:0311-69052026   邮箱:hbrhjt@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李丽菊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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