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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体检机构比选公告
来源:合同部 时间:2016.07.19
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体检机构入围比选
2、比选时间:2016年7月29日15:00 时
3、比选公告上网公布时间:2016年7月19日—7月25日
4、所属地区:石家庄
5、比选内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组织比选,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体检机构参加比选,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员工体检提供服务。
6、比选范围和内容:
6.1 入围时间:2016年;
6.2 比选内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包括运营分公司、资源开发公司和轨道办)2016年员工体检,参加体检的人数共计598人。
  本项目比选实行综合评分法,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比选人将确定2家体检机构为中选人,由体检人员自行选择体检机构,具体人数签订合同时确定。
7、比选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应在石家庄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开办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需求;
2)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应为2级甲等或以上医院;
4)具有独立于临床、门诊的单独体检场所;
5)诚信经营、无不良体检事件、事故发生,近三年无行政部门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人参加。
8、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比选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比选申请人有关等级、资格的证书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领取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只有成功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比选。
9、本比选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发布。
  所有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15:00 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提交比选申请书的详细地址为: 石家庄世纪大饭店首层3号会议室 ,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比选人名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张胜利
联系电话:0311-67101225
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