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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合同部 时间:2016.08.10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监理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780号及【2013】12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BCT-16141560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一期工程环境监理项目
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1.3项目性质:新建
1.4招标内容:项目涉及设计阶段环境监理、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和试运行阶段环境监理工作的全部内容,即从工程施工准备到工程调试及配合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含施工阶段环境监测)。
1.5招标范围: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所有涉及到环境保护工作的区域实施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和指导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包括且不限于核实设计文件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的相符性;施工过程中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理;对声环境、振动环境、水环境、空气环境、电磁环境、固体废物影响、生态环境及城市景观等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的监理(含监测);试运行阶段“三同时”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环保执行情况总结;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政府环境保护专项验收。
1.6监理周期:
1号线一期工程监理服务期限暂定为10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经施工阶段至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结束;3号线一期首开段监理服务期限暂定为10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经施工阶段至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结束;3号线一期两边段监理服务期限暂定为46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经施工阶段至完成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结束。
1.7监理质量目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的要求,满足项目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的需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1.2投标人信誉良好,具有在河北省范围内开展环境监理的能力;
2.1.3本工程的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且取得了高级职称、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环境保护部环评司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或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2.2其它要求
2.2.1投标人不得与1号线及3号线投资承建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投标人如与1号线及3号线投资承建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将不允许参加投标。
2.2.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2.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须知
3.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红章到河北公共资源大厦报名,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登记,否则视为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总环境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8月10日至2016年08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一楼大厅;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6开标室。
6、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王韶立                         
电   话:0311-67797073       
传   真:0311-671012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阎子立、王越
电   话:0311-83086977
传   真:0311-8308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