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
建和桥(含和平路高架桥部分)检测评定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合同部 时间:2016.12.01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和桥(含和平路高架桥部分)检测评定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和桥(含和平路高架桥部分)检测评定
二、工作目的:为保障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长安公园站—蓝日圣木站盾构区间下穿及侧穿建和桥(含和平路高架桥部分)设计依据充分,且为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及施工前现状的证据保全,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建和桥现状(含和平路高架桥部分)进行检测评定,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三、工作范围:建和桥(含和平路高架桥部分),具体如下:
3.1建和桥(地上一层环形立交桥):东、南、西、北四个异形块及南侧引桥的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附属结构。
3.2和平路高架桥(东西向地上二层):东西向中间主桥三跨一联连续梁桥的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附属结构。
四、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4.1既有桥梁现状调查(包括:桥梁的名称、位置、建造时间、水文、地质、气象和环境情况、桥梁运营现状、交通量、超载等情况和资料)。
4.2技术资料调查(前期已完成部分基础资料调查,本次应进一步完善调查资料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资料等;日常检查,定期检测、专项检查资料;有关桥梁结构损伤、维护维修与改造、耐久性等情况和技术资料)。
4.3既有桥梁检测(对既有桥梁结构及其使用状态进行全面检测;对桥梁现状的检测按照现行规范规程要求执行;经事故处理过的桥梁,应根据事故影响范围、程度,确定是否扩大桥梁检测的范围、内容和项目等)。
4.4评定内容(结合桥梁建造时期的桥梁设计规范与现行使用的桥梁设计规范的技术标准,对既有桥梁结构进行检测与评定。桥梁部件技术状况评定标度及总体技术状况评定等级、桥梁缺损状况检查评定、桥梁材质状况与状态参数检测评定、桥梁结构检算、桥梁承载能力评定、荷载试验评定等按现行标准、规程执行;未尽事宜按《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 J21-2011)和《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 233-2015)的要求执行。
4.5按比选人要求提交检测报告。
五、服务期限:20天。
六、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6.1比选申请人具有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必须含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项目)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桥梁工程检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相应的资质认定证书(CMA)的独立企业法人。
6.2比选申请人具有桥梁检测评定业绩。
6.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桥梁检测中级及以上职称。
6.4评选时须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的有关证件。(以上证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七、比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16年12月1日至 2016年12月2日,每日上午09 时00 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预算合同部611室报名。
八、比选申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8.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2月8日14时整,地点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308会议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比选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张全秀 孟海超
联系方式:0311-67797053、67797057
邮 编:0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