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电动客车、牵引系统咨询及监造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7.05.11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电动客车、牵引系统咨询及监造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5】78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位于中心城区,全部为地下线,线路全长约15.822km,设置车站15座,平均站间距1077.464m,最大站间距1793.334m。 区间正线最大坡度35‰、辅助线40‰,正线最小曲线半径300m,车辆段最小曲线半径150m。采用A型电动客车,配属列车18列/108辆,均为4动2拖6辆编组,其中牵引系统的国产化率不低于50%,整车国产化率不低于75%。
车辆的招标采用先招牵引系统部分,确定后再招整车的方式。由整车投标方将牵引系统含在其整车投标文件中。整车厂负责进口部件、其它国内、国外采购件及自制部件的组装、调试及试验;负责制动系统、车门系统、乘客信息系统、车钩系统、蓄电池等除牵引系统提供设备以外的所有车辆设备的采购工作,并负责车辆各系统接口协调工作。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3、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车辆(含牵引)咨询及车辆国产设备的生产、组装、联调、检验验收等全过程的设备监造,进口设备的安装监造服务;
电动客车配套的牵引系统的国产设备的生产、组装、联调、检验验收等全过程的设备监造,进口设备的安装监造服务;
中标人应派常驻人员在招标人所在地和生产现场对电动客车及牵引系统的设计、生产、调试、产品质量、项目进度和款项的支付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及监造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4、项目划分:本次招标的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电动客车、牵引系统咨询及监造分为两个项目,分别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电动客车、牵引系统咨询及监造项目(以下简称“2号线一期咨询及监造项目”)和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和3号线二期工程电动客车、牵引系统咨询及监造项目(以下简称“1号线二期和3号线二期咨询及监造项目”)。本次招标按照先评“1号线二期和3号线二期咨询及监造项目”后评“2号线一期咨询及监造项目”的顺序进行评标,允许投标人对上述两个项目同时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项目(例如A单位在“1号线二期和3号线二期咨询及监造项目”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委第一中标候选人,A单位还将继续参与“2号线一期咨询及监造项目”的评标,但将自动放弃在“2号线一期咨询及监造项目”的中标资格。)
5、咨询及监造服务期限:本项目咨询及监造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全部车辆质保期结束。
6、车辆计划交货期(暂定):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首列车为2019年1月,全部车辆在2019年12月完成交货(具体交货进度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7.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设备监理甲级资质(具有铁道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且含车辆工程)或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证书(具有铁道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且含车辆);
7.3投标人必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4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地铁车辆的项目咨询(含监造服务)或地铁车辆监造服务合同业绩,单个合同中至少含9列车或含54辆车;(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业绩);
7.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7.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7.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8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7.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须知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须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者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8.2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3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一楼大厅报名,否则视为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关联企业情况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原件,格式见附件)。
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9.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 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
9.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大厅。
9.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1、本次招标公告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李晓飞
联系电话:0311-67101225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
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传真:0311-69052088 邮箱:hbrhjt@126.com
招标监督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杜国权 电话:0311-67797027
|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