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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三次)招标公告
时间:2018.01.05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5】7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是线网中的南北向骨干线,线路南起栾城,北至正定,重点解决了石家庄市南北向的交通供需的矛盾,有效加强了栾城区、正定新区与主城区之间的联系。一期工程位于中心城区,全部为地下线,主要串联石家庄新客站、新世隆、北国商城、长安公园、长途客运站及铁道大学等客流集散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起胜利南街嘉华站,沿胜利南街向北敷设,下穿南二环东路桥,线路西偏进入预留石家庄新客站,出站后线路向东转向汇通路,下穿安建桥后,线路沿建设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线路过裕华路、中山东路进入预留人民广场站,后沿建设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后转向胜利北街达到本期工程终点西古城站。
线路全长约15.569km,设置车站15座,平均站间距1.014km,最大站间距1715.579m,为新石家庄站至东三教站;最小站间距703.829m,为人民广场站至长安公园站。共设置换乘站5座,在谈塔南站与规划M4线换乘,在新石家庄站与在建M3线换乘,在新世隆站与规划M6线换乘,在人民广场站与在建M1线换乘,在蓝天圣木站与规划M5线换乘。车辆采用A型车,最高时速80km/h。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一处,在嘉华站、西古城站预留延伸条件。
线路在人民广场站与1号线设联络线,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路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
2号线一期工程由一座主所及一座开闭所供电,其中新石家庄站开闭所由3号线南王主所引入,新建蓝天圣木主所,位于蓝天圣木站附近,蓝天圣木主所为245号线资源共享。
车辆配属:初期17列,近期51列,远期82列。
2、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4、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项目(三次)为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车辆段、建北主变电所以及控制中心(OCC)工程的通信、乘客信息、车辆段停车场安防、门禁、安检、信号、供电(不含动力照明系统)、接触网、综合监控、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系统、屏蔽门、气体灭火等系统,以及控制中心(OCC)工程的应急指挥中心系统、信息化机房的设备选型阶段、设备采购招标、合同谈判、设计联络、设备制造(监造)阶段、设备安装施工(或安装督导与单系统调试阶段、各系统间联调阶段、试运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结束为止的全过程的监理,以及外电源设备安装、全线区间疏散平台安装的全过程的监理。
5、监理服务期限
5.1 系统设备的设备选型调研、招标采购、设计阶段、设备制造(监造)阶段、设备安装施工(或督导)与单系统调试阶段、各系统间联调阶段、验收、试运行、试运营、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直至协助及配合本工程的结算、政府验收等工作结束。
5.2 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监理: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安装、调试、验收阶段及其试运行、保修阶段。
5.3 接口管理:接口管理贯穿于前期准备阶段、各系统产品设计、设计联络阶段、设备制造(监造)阶段、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间联调阶段。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6.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证书(监理专业范围须包含铁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及信号工程、电力和牵引供电系统);或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证书(监理专业范围须包含铁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通信和信号系统、电力和牵引供电系统);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6.3 投标人必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4 2008年1月1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已完成的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工程设备监理业绩,且须包含以下专业中的任意4个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供电系统、站台门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如单个合同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同时包含4个专业系统,则可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多个合同的业绩证明材料。)
6.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6.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6.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6.8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6.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投资承建单位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如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和1、3号线二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项目(三次)和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项目(三次)同期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项目进行投标,但仅能中标1个项目。评标顺序为:先评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和1、3号线二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项目(三次),后评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项目(三次)。如投标人在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和1、3号线二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项目(三次)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以参与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系统设备监理项目(三次)的评审,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7、报名须知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7.2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3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8、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8.1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15日至20181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8.2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8.3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8.4 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6 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晓飞、张亚茜
联系电话:0311-665206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杜国权  电话:0311-66520158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