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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牵引整流机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02.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牵引整流机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牵引整流机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期工程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的北延工程,线路起于一期工程终点站洨河大道站(不含,沿秦岭大街、新城大道(北京南大街)敷设,至终点站东洋站。线路串联了会展中心、新的市级行政中心,园博园等大型客流点。线路全长约13.418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8座,其中换乘站2座(分别为行政中心站与规划远期延伸的4号线换乘,天元湖站与2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为1.714km,最大站间距3609m,为东庄站至会展中心站。设停车场1处,为南牛停车场,位于新城大道与新疆西大道交叉口东北角,规划用地面积约20公顷,与1号线一期共用西兆通车辆段和综合基地。全网共用的控制中心位于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地块。本线初、近、远期均采用A型车6辆编组形式。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的设计年限为:初期为2023年;近期为2030年;远期为2045年。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采用110kV/35kV两级电压集中供电方式,中压供电网络采用牵引和动力照明混合供电网络,全线共设6座牵引变电所(含南牛停车场牵引变电所),均与降压变电所合建为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每座车站及车辆段皆设降压变电所(或与牵引变电所组成混合变电所)向各种用电设备供电,全线共设置3座降压变电所和4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含南牛停车场跟随式降压变电所)。中压供电网络采用35kV牵引供电和动力照明供电混合网络,牵引网采用1500V架空接触网授电,走行轨回流方式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1号线二期工程东庄站、会展中心站、园博园站混合所的牵引变压器、整流器、备品备件专用测试仪器仪表及专用维护及维修工具以及相关服务。(具体范围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仓库或工地)。
2.6  交货期
2018年10月1日~2019年4月30日,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
2.7 质保期
质保期为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的设备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具有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所投牵引变压器(35kV/1180V,容量不低于3000KVA,)的型式试验报告(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
3.1.4具有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所投整流器(容量不低于2700kW)的型式试验报告(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我国境内至少有1项(1个合同为1项试运营或已运营的轨道交通(35kV/1180V,单个合同牵引变压器供货数量不少于6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2  5 日至 2018  2  9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  11  30 ,下午 14  0  17  0 (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下附表)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3  9 9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晓飞  李秀锋
联系电话:0311-66520677  0311-66520661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
联系人:张少华、胡泽洋
联系电话:0311-80980348  15130073528
电子邮件: sjzxinhuazhaobiao@1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110902295610703 
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宋丹丹    联系电话:010-6390590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2018  2  5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