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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消声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02.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消声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消声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线路起于一期工程终点站洨河大道站,沿秦岭大街、新城大道敷设,至终点东洋站。线路串联国际服务外包开发区、正定新区、正定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重要城市发展区域,以及会展中心、新的市级行政中心,园博园等大型客流集散点。线路全长约13.246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8座,平均站间距1.682km,换乘站2座,分别为行政中心站(与M4换乘)、天元湖站(与M2换乘)。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包括8个车站及区间内所有车站通风系统和隧道通风系统噪声控制系统中的消声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按招标人要求交货。
2.7  质保期
质保期为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的设备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20131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建筑领域消声器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接受境外业绩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0205日至 2018 020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00  11  30,下午14  00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下附表)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主下载。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jyzt.hebpr.cn)网上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0314 9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0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吴杉、张亚茜
联系电话:0311-66520676、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
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6905201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2018  02  05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