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各类水系统阀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04.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各类水系统阀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各类水系统阀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线路长度12.73km,共设车站11座,分别为西三庄站、水上公园站、柏林庄站、市庄站、东广场站、孙村站、塔冢站、东王站、南王站、位同站、三教堂站,均为地下站。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范围内11座车站及区间的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和通风空调系统各类水系统阀门,其类型包括各类规格的管径在DN80及以上的蝶阀、闸阀、止回阀、偏心半球阀、安全泄压阀、Y型过滤器,全部管径规格的倒流防止器、电动蝶阀、电动二通阀、电动三通阀、电动压差旁通阀、自动流量平衡阀、手动平衡阀等。(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按招标人要求交货。
2.7质保期
质保期为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
2.8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的设备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承担过至少一项(包括已完工项目和在建项目)轨道交通工程或大型市政工程批量供应各类水系统阀门,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3号线一期两边段工程的监理人为: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磐石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高速公路监理有限公司、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达华集团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3号线一期两边段工程的投资建设单位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4月9日至2018 年4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下附表)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5月3日 14时00 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吴杉、张亚茜
联系电话:0311-66520676、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
联系人:张少华、齐皓涛
联系电话:0311-80980348 18132605806
电子邮件:sjzxinhuazhaobiao@126.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110902295610703
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宋丹丹 联系电话:010-6390590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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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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