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工程建筑变形测量比选公告
时间:2018.07.10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建筑变形测量服务机构参加比选,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工程提供建筑变形测量。
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工程建筑变形测量
2、项目概况:
2.1 本工程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工程。本工程距离嘉华站约700m,东侧为107国道及京广铁路,南侧为环城水系及胜利公园。场地内地势平坦,现状场地高程为65.6~64.0m。
2.2 范围为嘉华车辆段与综合基地,通过在上方设置上盖,再对上盖进行开发,主要功能为住宅及部分配套商业。
2.3 主要结构体系:库区上盖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基础形式主要为桩筏基础、柱下独立桩承台基础及承台梁基础。
2.4 地基设计等级为甲级。
3、项目地点:石家庄市
4、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开始运营后满3年
5、比选范围和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工程建筑变形测量,具体详见“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6、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6.1 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2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6.3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国家测绘总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工程测量);
6.4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6.5 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比选申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的建筑变形测量项目业绩;
6.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竞选;
6.7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注: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比选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比选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比选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比选申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竞选。
7、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比选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3)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后附)。
只有成功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比选。
8、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18年 7 月 10日至2018年7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9、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地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6楼合同部(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10、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0.1 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18年 7 月 20 日9时10分(北京时间);
10.2 比选申请书递交地点及比选地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6楼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10.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11、本比选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
比选人名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孙巧平
联系电话:0311-66520668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杜国权 电话:0311-6652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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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联单位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比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竞选而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其竞选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比选申请人(公章)
注:如比选申请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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