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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环控电控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07.25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环控电控柜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环控电控柜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环控电控柜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是1号线南北向部分。工程起于一期工程终点站洨河大道站,沿秦岭大街、新城大道敷设,至终点东洋站,线路串联国际服务外包开发区、正定新区、正定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重要城市发展区域,以及会展中心、新的市级行政中心,园博园等大型客流集散点。线路全长约13.246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8座,分别为西庄站、东庄站、会展中心站、行政中心站、园博园站、天元湖站、东上泽站、东洋站。平均站间距1.682km,换乘站2座,分别为行政中心站(与M4换乘)、天元湖站(与M2换乘)。
根据线网资源共享和全线综合研究,二期工程增设南牛停车场,并与1号线一期共用西兆通车辆段和综合基地。全网共用的控制中心位于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将于2020年前建成通车。
本次招标范围为二期的8座车站,3座区间风井及区间。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8个地下车站、3个区间风井所有环控电控柜(包括底座)和备品备件(包含专用工具、测试设备)的供货以及安装督导、现场调试等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
2.6  交货期
暂定2018年9月1日前,最终交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与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协商交货期,并提交招标人批准。
2.7  质保期
质保期自试运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9  招标控制价
2011.144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的设备制造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3投标产品(同型号)具有第三方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报告中的受检单位或生产厂家须为投标人)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同型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已试运营或运营或投入使用的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或投入使用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2 投标设备业绩
(1)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所采用的框架式断路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有一项轨道交通领域的供货业绩。
(2)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所采用的塑壳断路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有一项轨道交通领域的供货业绩。
(3)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所采用的浪涌保护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有一项轨道交通领域的供货业绩。
(4)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所采用的双电源切换装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有一项轨道交通领域的供货业绩。
(5)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所采用的软启动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有一项轨道交通领域的供货业绩。
(6)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所采用的变频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有一项轨道交通领域的供货业绩。
(7)自2013年1月1日至今,所采用的网关和电机保护控制模块必须采用同一品牌产品,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有一项轨道交通领域的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供货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附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如不能明确反映上述要求,将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期工程监理人为:深圳市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北冀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磐石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7  25 日至 2018  7  3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11  30,下午 14  30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单位介绍信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8  21  9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5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晓飞、李秀锋
联系电话:0311-665206770311-665206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杜康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
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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