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天元湖-南牛停车场)盾构管片质量检测1516标段比选公告
时间:2018.09.28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盾构管片质量检测服务机构参加比选,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天元湖-南牛停车场)盾构管片质量检测1516标段提供检测服务。
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天元湖-南牛停车场)盾构管片质量检测1516标段
2、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与1号线一期工程衔接,呈南北走向。工程起于洨河大道站(不含),止于东洋站,沿秦岭大街和新城大道敷设,线路全长13.543km,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8座,全为地下站,分别为:西庄站、东庄站、会展中心站、行政中心站、园博园站、天元湖站、东上泽站、东洋站,平均站间距为1.684km。设停车场1处,为南牛停车场,规划用地面积为20公顷。设主变电站一座,为天元湖主变电所。
3、项目地点:石家庄市
4、服务期限:比选人发出开工指令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
5、比选范围和内容:
天元湖(不含车站及站后折返线)~东上泽~东洋~南牛停车场的盾构管片质量检测,具体详见“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6、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6.1 比选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2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含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6.3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盾构衬砌隧道管片对应的检测项目,并在有效期内;
6.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竞选;
6.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注: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比选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比选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比选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比选申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竞选。
7、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比选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3)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后附)。
只有成功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比选。
8、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18年9月28 日至2018年10 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9、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地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6楼合同部(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10、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0.1 比选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18年10月 10 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10.2 比选申请书递交地点及比选地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16楼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10.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11、本比选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
比选人名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孙巧平
联系电话:0311-66520668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 电话:0311-6652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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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联单位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比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竞选而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其竞选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比选申请人(公章)
注:如比选申请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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