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两边段及二期工程联合调试及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时间:2019.02.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两边段及二期工程联合调试及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两边段及二期工程联合调试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经过裕华区和藁城区。线路西起东二环三教堂站(不含),向东下穿京珠高速公路,沿规划金沙江道敷设,分别在规划京珠东路路口、天山大街路口、昆仑大街路口和太行大街路口设站,过燕山大街后,线路向南下穿南二环东延线,之后沿道路南侧继续向东敷设,终至北乐乡站,站后设出入线,接入车辆段。线路全长约8.1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5座,其中换乘站1座(南豆站,与6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约1.582km。设车辆段1处,为北乐乡车辆段,位于金沙江道与东三环路交叉口西南处,规划用地面积约28.5公顷。
采用A型电动客车,配属列车7列/42辆,均为4动2拖6辆编组。采用接触网供电方式,最高运营速度为80km/h。2019年11月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两边段北段开通载客试运营,2020年12月(暂定)3号线一期两边段东段及二期工程全线开通载客试运营。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两边段及二期工程的联合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联合调试包括动车调试和综合联调两部分工作。
(1)负责冷滑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垃圾清理和隧道清洁等。
(2)负责协调完成新电客车入场卸车、调车等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完成工程范围内的冷、热滑试验工作。
(4)负责联合调试期间所需的安全保卫、工程调度、行车调度、电力调度、后勤保障、动车调试、车辆的看管,负责提供试运营评审中有关调试、限界检测等一系列报告和工作记录,以及试运营初期职责范围内的尾工消缺管理服务等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5)参与审查各设备系统调试大纲,协助各设备系统调试,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编写并提供联合调试测试报告。
(6)负责与一期已开通段贯通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7)负责综合联调工作的实施。
(8)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调度指挥权、属地管理权和设备使用权向运营分公司移交。
(9)负责协助运营分公司试运行期间的相关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节点时间(暂定)
一期两边段北段
长轨通时间:2019年3月31日;
电通时间:2019年4月30日;
试运营开始时间:2019年11月26日。
一期两边段东段及二期工程
长轨通时间:2020年3月30日;
电通时间:2020年6月15日;
试运营开始时间:2020年12月26日。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工程进度安排必须服从关键工期节点时间。在工程实施阶段,招标人有权在合理的范围内,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期计划,投标人对此应具备迅速响应的能力。
2.6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试运营之日止。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3.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02 月 25日至 2019 年 03 月01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3月21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晓飞、李杨、李秀锋
联系电话:0311-66520677、0311-66520659、0311-66520661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
联系电话:0311-69052028、18031156223
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