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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通体微晶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04.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通体微晶石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通体微晶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是线网中的南北向骨干线。2号线一期工程为嘉华至西古城段,线路全长约15.569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5座,换乘站5座,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一处,在嘉华站、西古城站预留延伸条件。
2号线一期工程已经开工建设,计划于2020年6月底建成通车试运营。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的设计年限为:初期为2023年;近期为2030年;远期为2045年。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站、南位站、塔谈南站、塔谈站、东三教、西古城站的柱面;长安公园站部分墙面及全线卫生间、母婴室部分墙面洗手台面等区域的供货、图纸深化设计、安装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2019年5月30日至试运营之日。各个站点的供货需求中标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单位)发出的任务书为准。
2.7  质保期
质量保证期为2年,从试运营之日起计算,即试运营之日后24个月(国家标准要求长于此规定的,按国家相应标准执行)。
2.8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就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本项目只接受一家投标。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3.3.1  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轨道交通或公共建筑(机场、酒店、大型场馆、学校)的通体微晶石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所含通体微晶石供货部分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如无法单独体现通体微晶石部分的供货金额,则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如不能全面反映上述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3.3.2 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所投品牌的通体微晶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轨道交通或公共建筑(机场、酒店、大型场馆、学校)的通体微晶石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中所含通体微晶石供货部分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如无法单独体现通体微晶石部分的供货金额,则还须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如不能全面反映上述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监理人为:北京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达华集团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4 16 09 00  201904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05 14 09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张晓利
联系电话:0311-66520662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
联系人:张少华、齐晧涛
联系电话:15130073528   0311-80980348
电子邮件:sjzxinhuazhaobiao@163.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号:110902295610703
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邱经理    联系电话:010-63905997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