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北国商城站-西王站)自动扶梯维保项目直接委托公示
来源:运营分公司 时间:2019.05.22
1、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北国商城站-西王站)自动扶梯维保项目
2、项目概况
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北国商城站至西王站(9座车站)80部自动扶梯进行维保工作。项目中所包含自动扶梯原制造单位为:蒂森电梯有限公司。项目服务期限为:2019年6月26日至2021年6月25日。主要工作内容为:根据国家标准及业主的检修规程开展日常巡检、应急维修、日常维护保养、重大活动值守保障、配合工作五大部分,并提供自动扶梯设备维修过程中所需的零部件,负责电梯定期年检、齿轮箱油的定期更换等工作。
3、拟定委托方式:直接委托
4、拟定委托方:蒂森电梯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
5、直接委托依据:
5.1河北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DB13/T2092-2014中第7.8.3条中关于电梯的相关规定,“电梯应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由使用单位委托取得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的单位或者电梯的制造单位进行”。
5.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提出“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5.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2]8号文第三条提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保养(目前由其他单位开展日常维护保养的可执行至合同期满)”。
5.4《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规定:“地铁、车站、机场、码头、过街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等公共交通领域的电梯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为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在石家庄地区唯一的分公司,故本项目拟委托蒂森电梯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实施,为保证直接委托过程的公正透明,特进行公示。
6、其他事项
如对此次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3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则与公示的拟定委托方进行直接谈判。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311-6652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