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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05.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 2 号线是轨道交通线网中一条南北向骨干线路。线路南起栾城,北至正定, 重点解决了石家庄市南北向的交通供需的矛盾,有效加强了栾城区、正定新区与主城区之间的联系。 一期工程位于中心城区,全部为地下线,线路全长约 15.822km,设置车站 15 座。一期工程设车辆 段一处为嘉华车辆段。
嘉华车辆段分为上盖区与厂前区,厨房位于厂前区后勤服务楼。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计划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建成全线通车。在工程实施阶段,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调整工程计划,投标人对此应具备迅速响应的能力。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的工艺设备是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车辆段与综合基地食堂部分厨房设备,投标人应提供整套系统设备的同时还需就设备提供设计联络、现场就位、调试及验收、竣工图资料等服务,需要土建配合的基础及现场就位的设备,投标人需提出具体要求(图纸)并负责设备的现场就位及调试等工作。详见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
2.6 交货期
2019年8月(暂定)前完成供货安装,具体以招标人的生产指令为准
2.7 质保期
质保期为24个月(从设备启用日期起开始计算)。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 投标人所投电加热设备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所投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元人民币厨房设备的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期工程监理人为:北京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达华集团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524900分至 2019  5 30 17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6  28 9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晓飞 李秀锋
联系电话:0311-66520661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
联系人:张少华、齐晧涛
联系电话:15130073528   0311-80980348
电子邮件:sjzxinhuazhaobiao@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邱经理    联系电话:010-63905997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