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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高大空间诱导通风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08.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高大空间诱导通风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高大空间诱导通风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起胜利南街嘉华站,沿胜利南街向北敷设,下穿南二环东路桥,线路西偏进入预留石家庄新客站,出站后线路向东转向汇通路,下穿安建桥后,沿建设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过裕华路、中山东路进入预留北国商城站,后沿建设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后转向胜利北街达到本期工程终点西古城站。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一处。
2号线一期工程的设计年限为:初期:2023年;近期:2030年;远期2045年。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车辆段运用库和联合检修库使用的高大空间诱导通风系统。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诱导风机、集中智能控制器、诱导风机至集中智能控制器之间的控制线缆、温湿度传感器以及为保证系统正常工作所必需的配件及安装组件,系统的二次深化设计,同时还应包含但不限于所有上述设备的安装督导、调试、联调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
2.6 交货期
暂定2019年07月28日前,最终交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与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协商交货期,并提交招标人批准。
2.7 质保期
质保期自试运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
2.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的诱导通风系统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期工程监理人为:北京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8  5 日至 2019  8  9  17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9  2  900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吴杉、张亚茜
联系电话:0311-66520676、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杜康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15373945725
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