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嘉华车辆段食堂厨杂品采购项目
比选公告
来源:运营分公司 时间:2019.08.12
项目编号:SGYY-BX-2019-037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比选方式对运营分公司嘉华车辆段食堂所用厨杂类物资选取供应商,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以构建职工“满意食堂、贴心食堂”为目标,根据运营计划,运营分公司嘉华车辆段将于2019年下半年进驻完成,为了保证分公司嘉华车辆段食堂按期开业运营,保障广大职工用餐需求,现对嘉华车辆段食堂申请厨杂品采购。
二、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2)响应人注册资本伍拾万元及以上,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内容;
(3)响应人有近3年(2016年1月至今)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10万元的厨杂品供货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响应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厨房设备、不锈钢制品、日用百货。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响应人,请于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 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行政综合楼411室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由业主留存,原件则报名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行政综合楼419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11-66521020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 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