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08.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是线网中的南北向骨干线,2号线一期工程为西古城至嘉华站,线路北起西古城站,以地下线方式沿胜利大街向南,经过二环后,线路改为沿建设大街继续向南延伸,经汇通路,转至新客站与东西向的3号线形成“T型”换乘站,然后沿胜利南街、107国道至终点站嘉华站。线路长约16.00km,均为地下线,车站15座,设嘉华车辆段和建北主变电站。
本工程已于2016 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底开始试运行,2020年6月开通试运营。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正线全长16km;全线15个车站,且包含建北主变电站、嘉华车辆段及其出入线。具体包括:城市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声环境、振动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大气环境、固体废物、电磁环境(原则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致,并根据工程实际变更和实际环境影响情况,结合现场踏勘适当调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方案”。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服务周期
暂定为12个月。从合同签订后开始,经施工、试运行等阶段至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结束。
2.6 质量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的要求,满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或环保技术咨询。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并具备高级职称。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国内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或铁路工程、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竣工环保验收调查业绩,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不能证明完成时间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投标人不得与2号线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4.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9日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2日0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孙巧平
联系电话:0311-66520668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
联系电话:0311-69052028、18031156223
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