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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制服务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时间:2019.08.1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制服务项目(二次)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5】783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制服务项目(二次)
2、比选内容
为完善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管理,编制适合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的资料管理规程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现对资料管理规程和验收标准进行编制。
3、质量要求:合格。
4、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完成初稿和计算机管理软件,18个月完成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的标准备案,24个月完成在河北省科技厅的科技成果备案。
5、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比选服务。
(2)比选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编制资料管理规程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业绩。
(3)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比选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比选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比选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比选申请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竞选。
6、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兴趣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19815日至20198 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盖公章)在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16层1607室(合同部)报名,领取比选文件。
7、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所有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于2019 9  9 上午 9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16层1611室(第一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8、比选时间、地点:同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jzmetro.cn)上发布。
10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 选 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 系 人:孙巧平
  联系电话0311-6652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