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锅炉及辅机设备委外运行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10.09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锅炉及辅机设备委外运行维保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780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西兆通车辆段建筑面积116700㎡,设锅炉四台,功率均为4.2MW/台;张营停车场建筑面积18270㎡,设锅炉两台,功率均为1.4MW/台。设备类型均为承压燃气热水锅炉,承担西兆通车辆段及张营停车场内冬季取暖需求。
西兆通车辆段位于石家庄市西兆通镇以北,规划天山北大街以东,规划秦岭中街以西,石黄高速公路以南,规划天河路、既有石丰路以北。场地内建筑物主要有:运用库、联合检修库、洗车镟轮库、综合办公楼及信号楼、司乘公寓、培训中心、综合维修中心、混合变电所、锅炉房及水泵房、污水处理站等。
张营停车场位于西三环路与中山西路交叉口的东北侧,张营村的西侧。场地内建筑物主要有:运用库、综合楼、混合变电所、锅炉房及水泵房、门卫、垃圾站等。
西兆通车辆段锅炉额定供回水温度为 95℃/70℃。锅炉房设计总负荷约12.5MW,热水一次循环泵设有备用泵, 锅炉热水采用设在锅炉房的定压罐定压,锅炉额定承压能力 1.0MPa。张营停车场锅炉额定供回水温度为95℃/70℃。锅炉房设计总负荷1.9MW,热水一次循环泵设有备用泵,锅炉热水采用设在锅炉房的定压罐定压,锅炉额定承压能力1.0MPa。
2、项目地点
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
运营维保范围为2019至2022年三个年度供暖期招标人的六台燃气热水锅炉及辅机设备、供暖区域内管网的运行维保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5、计划服务期
2019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共三个年度供暖期。
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资质要求
7.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7.1.2投标人须具有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
7.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7.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我国境内至少具有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一个合同为一项)的锅炉供暖、维保等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7.4其他要求
7.4.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核验信息,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8.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09日至2019年10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9、投标文件的提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07日0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9.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吴杉、张亚茜
联系电话:0311-66520676、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
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18031156223
传真:0311-69052088 邮箱:hbrhjt@126.com
招标监督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 电话: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