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管网部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19.12.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管网部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气体灭火系统(管网部分)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是轨道交通线网中一条南北向骨干线路。线路南起栾城,北至正定,重点解决了石家庄市南北向的交通供需的矛盾,有效加强了栾城区、正定新区与主城区之间的联系。一期工程位于中心城区,全部为地下线,主要串联石家庄新客站、新世隆、北国商城、长安公园、长途客运站及铁道大学等客流集散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起胜利南街嘉华站,沿胜利南街向北敷设,下穿南二环东路桥,线路西偏进入预留石家庄新客站,出站后线路向东转向汇通路,下穿安建桥后,线路沿建设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线路过裕华路、中山东路进入预留北国商城站,后沿建设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后转向胜利北街达到本期工程终点西古城站。
线路全长约15.569km,设置车站15座,平均站间距1.014km,最大站间距1715.579m,为石家庄站至东三教站;最小站间距703.829,为北国商城站至长安公园站。共设置换乘站5座,在谈塔南站与规划M4线换乘,在石家庄站与已开通M3线换乘,在新世隆站与规划M6线换乘,在人民广场站与已开通M1线换乘,在蓝天圣木站与规划M5线换乘。车辆采用A型车,最高时速80km/h。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一处,在嘉华站、西古城站预留延伸条件。
线路在北国商城站与1号线设联络线,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路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2.3.1全线15座地下车站重要电器设备房间、变电所的IG541气体灭火系统(管网部分)的生产、运输、安装指导、调试等工作。北国商城站、西古城站配电室、环控电控室及弱电机房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管网部分)的生产、运输、安装指导、调试等工作.供货商在其投标文件中应附有气体灭火设备(管网部分)设计方案、运输方案等相关内容。其中安装工作由施工单位完成,投标人负责安装指导;设备调试由投标人完成,施工单位密切配合。系统验收由投标人和施工方共同完成。
2.3.2气体灭火控制部分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标段,不在本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投标人应承诺在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一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到货。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确定交货期,并提交招标人批准。
2.7质保期
试运营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
2.8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气体灭火设备(IG541及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就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试运营或运营或投入使用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单条线路不少于6座车站的气体灭火系统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试运营或运营的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2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所采用的管网子系统(IG541气体灭火设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具有过一项已试运行或试运营或运营或投入使用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单条线路不少于6座车站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或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试运行或试运营或运营的文件(须体现项目名称)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供货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2号线一期工程的监理人为:北京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达华集团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号线一期工程的投资建设单位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核验信息,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0日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13日0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王韶立
联系电话:0311-66520669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贾旭
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18532120329
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电话: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