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请输入关键字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020年1、2、3号线运营期保险经纪项目
招标公告
来源:运营分公司 时间:2020.03.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020年1、2、3号线运营期保险经纪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包含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1号线一期工程和1号线二期工程衔接,工程起于西王站至于东洋站,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8座,全为地下站,分别为:西王站、时光街站、长城桥站、和平医院站、烈士陵园站、新百广场站、解放广场站、平安大街站、北国商城站、博物院站、体育场站、北宋站、谈固站、朝晖桥站、白佛站、留村站、火炬广场站、石家庄东站、南村站、洨河大道、西庄站、东庄站、会展中心站、行政中心站、园博园站、天元湖站、东上泽站、东洋站。一期工程设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1座(含培训中心1座)、停车场1座,控制中心(OCC)1座,主变电所2座。二期工程设停车场1处,为南牛停车场,设主变电站1座,为天元湖主变电所等。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一期工程线路南起嘉华站,北至西古城站,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5座,全为地下站,分别为:嘉华站、南位站、塔谈南站、塔谈站、石家庄站、东三教站、东岗头站、新世隆站、大戏院站、北国商城站、长安公园站、蓝天圣木站、运河桥站、铁道大学站、西古城站。设置嘉华车辆段1座、停车场1座,主变电所1座等。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包括一期首开段、北延段、东延段以及二期工程,工程起于西三庄站至于北乐乡站,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2座,全为地下站,分别为西三庄站、水上公园站、柏林庄站、市庄站、市二中站、新百广场站、东里站、槐安桥站、西三教站、石家庄站、东广场站、孙村站、塔冢站、东王站、南王站、位同站、三教堂站、中仰陵站站、天山大街站、南豆站、韩通站、北乐乡站。其中,3号线一期首开工程已开通运营,设石家庄站站后地下停车场1座。北延段计划于2020年1月20日开通运营,3号线东延段及3号线二期计划于2020年12月26日(实际以正式试运营时间为准)开通运营,设北乐乡车辆段1处,主所1座等。
2.2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1号线二期、2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一期首开工程、3号线东延段及北延段、3号线二期工程范围的运营期保险经纪服务(含且不限于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在本项目保险经纪服务期内,若1、2、3号线其他延长新线投入试运营的线路及设备设施等资产,均纳入本保险经纪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内,服务期限截止时间与本项目保险服务期限保持一致。
2.5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工程运营期保险合同期限2023年6月26日结束时止(该保险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3号线东延段和3号线二期工程计划于2020年12月26日(以实际开通日期),2023年6月26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3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提供保证金存款协议或职业责任保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轨道交通项目保险经纪服务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
3.3.2项目负责人保险经纪工作年限满5年及以上(以任职的合同或所缴纳社保证明为准),并具有一项国内轨道交通行业运营期保险经纪服务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合同为准,合同中不显示负责人名称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指的是:①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②各级司法机关对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
3.4.2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分支机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核验信息,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16日至2020年03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42209 00 分,地点为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第一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彭鹏
联系电话:0311-66521132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
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18031156223
传真:0311-69052033  邮箱:hbrhjt@126.com
招标监督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 电话: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