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艺术品项目(1标段:嘉华站、大戏院站)招标公告
时间:2020.05.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艺术品项目(1标段:嘉华站、大戏院站)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艺术品项目(1标段:嘉华站、大戏院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是线网中的南北向骨干线。2号线一期工程为嘉华至西古城段,线路全长约15.569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5座,换乘站5座,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一处,在嘉华站、西古城站预留往两端延伸条件。其中,在嘉华站、大戏院站两座车站设置艺术品。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嘉华站、大戏院站两座车站艺术品创作的工作范围包括车站艺术品的创意方案、方案报审、艺术品的制作、安装、验收、结构承重计算、维修等全过程工作。
2.4 标段划分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艺术品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本标段为(1标段:嘉华站、大戏院站)。
若后期车站名称发生变化,根据招标人通知做相应调整。
2.5 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后两年止。
2.6 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石家庄市相关标准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3.1.1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社团法人登记证书,业务主管单位为省级(及以上)文化宣传等部门,业务范围包括组织创作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相关工作内容的社会团体,且证书合格、有效;
3.1.2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设计甲级资质或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组织创作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且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合格、有效;
3.1.3教育部及省、市所属的全日制艺术院校,或省属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院校。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类似项目的艺术品组织或创作业绩,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与地铁车站工程建设规模相当或以上的公共交通建筑(含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航站楼、铁路、公路交通枢纽等)、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办公楼、会堂等公共空间的艺术品创作、安装。
3.3.2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一项上述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业主证明)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核验信息,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5 月 26日9时 00 分至2020年 6 月 1 日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4.5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艺术品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1标段嘉华站、大戏院站和2标段蓝天圣木站、铁道大学站,2个标段同时开标。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能中1个标段。2个标段的评标顺序为:先评1标段、后评2标段。假如某投标单位在1标段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还将继续参与2标段的评标,但将自动失去2标段的中标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7 月 3 日09时00分,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正阳城市广场B座24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孙巧平
联系电话:0311-66520668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
联系人:张少华、王尊
联系电话:15130073528 0311-80980348
电子邮件: sjzxinhuazhaobiao@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邱女士 联系电话:010-63905997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