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设备设施巡检管理系统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运营分公司 时间:2020.06.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设备设施巡检管理系统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设备设施巡检管理系统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4 月成立,为石家庄市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是石家庄市乃至河北省唯一一家从事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管理的公司,目前主要承担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工作及运营筹划工作。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线网方案主要体现 6条线组成的“大放射、小方格”布局,其中,骨干线 3 条,辅助线 3 条,线网总长 241.7公里。首期建设轨道交通 1、2、3 号线一期工程,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2-2020 年)》要求,建成 1 号线一期、2 号线一期和 3 号线一期工程,建设线路总长 59.6 公里,车站 52 座(均为地下站),总投资 421.9 亿元,形成复合“十字”型轨道交通基本骨架。这三条线的一期工程构成了我市轨道交通骨干线网。2015 年 12月 31 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2012~2021年)》,新增 1 号线二期工程和 3 号线二期工程,线路长度 20.8 公里,车站 12 座,支持正定新区、高新区等重点区域的发展。至此,国家批复我市的轨道交通建设里程已达到 80.4公里,预计到 2021 年,形成 3 条运营线路、总长 80.4 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骨架。
当前石家庄地铁1 号线一期、1号线二期、3 号线一期首开段已投入运营,在建2、3号线工程也在稳步推进。随着人员和设施设备的增加,实现设备设施巡检信息化管理的需求日益突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启动本次项目,利用信息化一期冗余服务器和数据库硬件设备基础上,建设开发设备设施巡检管理系统。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将以石家庄地铁设备巡检管理模式为导向,提升巡检作业质量把控,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巡检管理智能化、标准化、无纸化,确保巡检作业的真实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具体包括石家庄地铁1号线一期及二期、3 号线一期及二期、2号线一期(其中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东段及二期线路待具备建设条件时,及时扩容建设)的业务管理系统、信息系统支撑平台与服务、业务梳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巡检管理系统配套硬件安装调试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 计划服务期
巡检系统所有功能实现周期为30天,其中巡检打卡、监控、统计功能等应在20天内完成。
2.6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和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要求、国家有关信息安全、保密等强制性标准要求。
2.7 质量保证期
项目初步验收通过之日起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企业。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揽过一项合同金额40万人民币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设备设施检修管理的类似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揽过一项已完成的城市轨道交通信息管理系统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业绩合同须体现项目经理名字,业绩合同如无法单独体现项目经理的名字,则还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 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3.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核验信息,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5 日17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7 月 6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彭鹏
联系电话:0311-6652113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徐宁、杜康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15373945725
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