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西古城站预留空间商业电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时间:2020.06.04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6-01 09:00至2020-06-05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6月08日16:00前。
现更正为: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6-01 09:00至2020-06-10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6月12日16:00前。
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