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020年1、2、3号线运营期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0.06.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020年1、2、3号线运营期保险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020年1、2、3号线运营期保险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包含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1号线一期工程和1号线二期工程衔接,工程起于西王站至于东洋站,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8座,全为地下站,分别为:西王站、时光街站、长城桥站、和平医院站、烈士陵园站、新百广场站、解放广场站、平安大街站、北国商城站、博物院站、体育场站、北宋站、谈固站、朝晖桥站、白佛站、留村站、火炬广场站、石家庄东站、南村站、洨河大道、西庄站、东庄站、会展中心站、商务中心站、园博园站、福泽站、东上泽站、东洋站。一期工程设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1座(含培训中心1座)、停车场1座,控制中心(OCC)1座,主变电所2座。二期工程设停车场1处,为南牛停车场,设主变电站1座,为天元湖主变电所等。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一期工程线路南起嘉华站,北至西古城站,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5座,全为地下站,分别为:嘉华站、南位站、塔谈南站、塔谈站、石家庄站、东三教站、东岗头站、新世隆站、大戏院站、北国商城站、长安公园站、蓝天圣木站、运河桥站、铁道大学站、西古城站。设置嘉华车辆段1座、停车场1座,主变电所1座等。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包括一期首开段、北延段、东延段以及二期工程,工程起于西三庄站至于北乐乡站,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2座,全为地下站,分别为西三庄站、高柱站、柏林庄站、市庄站、市二中站、新百广场站、东里站、槐安桥站、西三教站、石家庄站、东广场站、孙村站、塔冢站、东王站、南王站、位同站、三教堂站、中仰陵站站、天山大街站、南豆站、韩通站、北乐乡站。其中,3号线一期首开工程、北延段工程已开通运营,设石家庄站站后地下停车场1座。3号线东延段及3号线二期设北乐乡车辆段1处,主所1座等。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本次投保范围为1号线一期工程、1号线二期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以实际开通运营时间为准)、3号线一期首开段工程、3号线东延段(以实际开通运营时间为准)及北延段、3号线二期工程(以实际开通运营时间为准)的运营期财产一切险和公众责任险保险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保险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6月26日0:00时起至2023年6月25日24:00时止。本服务期限不影响处理未完结的保险理赔事宜。
其中,2号线一期工程计划于2020年8月26日开通试运营(以实际开通日期),3号线东延段和3号线二期工程计划于2020年12月26日(以实际开通日期),2023年6月25日24:00时止。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并具备《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3.1.2投标人在河北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授权其河北省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并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该分支机构必须有总公司唯一授权且分支机构须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2019年资本金与公积金之和不低于20亿元。
3.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一项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总保险金额30亿元及以上的独家承保或首席承保的财产一切险承保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注:投标人总公司及总公司下设分支机构的业绩可视为投标人的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核验信息,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和“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07 月 20日9 时 00 分,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正阳城市广场B座24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梁晨
联系电话:0311-66520670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
联系人:张少华、王尊
联系电话:15130073528 0311-80980348
电子邮件: sjzxinhuazhaobiao@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徐女士 联系电话:010-63905903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