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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嘉华车辆段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0.06.24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嘉华车辆段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嘉华车辆段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起胜利南街嘉华站,沿胜利南街向北敷设,下穿南二环东路桥,线路西偏进入预留石家庄新客站,出站后线路向东转向汇通路,下穿安建桥后,线路沿建设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线路过裕华路、中山东路进入预留北国商城站,后沿建设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后转向胜利北街达到本期工程终点西古城站。线路全长约15.569km,设置车站15座,平均站间距1.014km。设车辆段1座,110kV主变电所1座。
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
3、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运营分公司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各车站、嘉华车辆段办公人员所用办公家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4交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交货。
5、交货地点:2号线各车站及招标人指定地点
6、质保期:质量保证期自供货安装完成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
8.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8.3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85元的办公家具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8.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保全或破产状况,经济状况良好。
8.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8.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9、报名须知
9.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核验信息,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9.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06  24 0900分至 2020 07  01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9.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7  24  0900分,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正阳城市广场B座24楼
10.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 李晓飞 张亚茜
联系电话: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
联系人:张少华、王尊
联系电话:15130073528   0311-80980348  
电子邮件: sjzxinhuazhaobiao@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徐女士    联系电话:010-63905903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