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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西三庄站-三教堂站)、3号线二期(中仰陵站-北乐乡站)、北乐乡车辆段2020-2023安保、安检服务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0.08.05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西三庄站-三教堂站)、3号线二期(中仰陵站-北乐乡站)、北乐乡车辆段2020-2023安保、安检服务委外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西三庄站-三教堂站)、3号线二期(中仰陵站-北乐乡站)、北乐乡车辆段2020-2023安保、安检服务委外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为西三庄至三教堂段,线路长19.248km,设车站16座,停车场1座,变电所1座。3号线二期工程线路起自一期工程终点三教堂站(不含),止于北乐乡站,全长8.1km,设车站5座,车辆段1座。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是贯穿城市中心的南北—东西向骨干线。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分部在中心城区范围,沿联盟路、中华大街、新石家庄站、塔北路敷设。线路全长19.248km,设站16座,均为地下站,换乘站5座,分别为市庄站(与4号线换乘)、新百广场站(与1号线换乘)、槐安桥站(与6号线换乘)、石家庄站(与2号线换乘)、南王站(与4号线换乘)。平均站间距1.177km。其中最大站间距1.62km(高柱至柏林庄站),最小站间距0.63km(新百广场至东里站)。
其中,3号线一期工程东段7座车站分别为:东广场站、孙村站、塔冢站、东王站、南王站、位同站、三教堂站;3号线一期工程北段4座车站分别为:西三庄站、高柱站、柏林庄站、市庄站。3号线一期工程设位同车辆段一座,设南王主变电所一座。3号线二期工程5座车站分别为:中仰陵站、天山大街站、南豆站、韩通站、北乐乡站,设北乐乡车辆段一座。
北乐乡车辆段位于石家庄市东南部东三环以西,北乐乡村以东,南乐乡以北,车辆段总占地35.26公顷,车辆段内的房屋建筑按功能分区布置,停车列检库北侧及出入段咽喉区西侧地块为主要办公生活区域,设有车辆基地办公楼、宿舍楼、食堂浴室、综合维修中心、地铁档案中心、物资总库、停车场锅炉房、给水及消防加压所,垃圾转运站等房屋。
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
3、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16座车站、3号线二期工程5座车站、运营上线列车、南王主变电所、站后停车场以及北乐乡车辆段的安保、安检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4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为2020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31日,共36个月,实际服务期以正式进驻之日起计算。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2 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中包含安全检查,且合格、有效。
7.3 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保安师证》。
7.4 投标人业绩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机场或轨道交通或商场或医院或学校或工业厂房或公益性场馆等非住宅类公共场所安保和安检服务工作业绩;
(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机场或轨道交通或商场或医院或学校或工业厂房或公益性场馆等非住宅类公共场所安保服务工作业绩,和1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机场或轨道交通或商场或医院或学校或工业厂房或公益性场馆等非住宅类公共场所安检服务工作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上述要求,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7.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6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否决其投标。
7.7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须知
8.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核验信息,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
8.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5日09时00分至2020年8月11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2日09时00分,地点为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11室)
9.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王韶立
联系电话:0311-665206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杜康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15373945725
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