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造价咨询公司)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造价咨询公司)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线路总长80.4公里,概算批复投资总额602.53亿元,其中:1号线一期工程投资188.92亿元;3号线一期工程投资153.96亿元;2号线一期工程投资123.27亿元;1号线二期工程投资79.06亿元;3号线二期工程投资57.32亿元。
石家庄市。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审计范围包括1号线一期、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1号线二期、3号线二期前期工程(临水临电、管线迁改、交通导改、绿化移植、设施迁移、拆除还建及其他等)、主体工程、甲供设备(含系统设备、常规设备及主要材料等)、与工程相关的第三方服务类项目(可研、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监测、安监、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及基本建设程序等。
服务期限:2年。审计项目时限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委托审计事项,并及时提交相关审计成果文件资料。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一项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审计服务业绩,且单个服务合同送审金额在人民币5亿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若业绩合同由框架合同和任务委托合同(任务委托单)组成,则一个任务委托合同(任务委托单)为一项业绩,送审金额按单个任务委托合同(任务委托单)的送审金额计算],若合同不体现送审金额,须同时提供可体现送审金额的业主证明或服务成果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及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年限不少于3年,现须注册于本单位,且担任过轨道交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审计服务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格以职称证及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若上述材料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3)已承担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相关工程前期咨询、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相关工作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09日09:00至2020年12月1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31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李秀锋
联系电话:0311-665206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系人:阎子立、赵露伟、王越
联系电话:0311-83086977、18632175359
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3086978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