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021-2022年度1、2号线区间风井
新增安全监控设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运营分公司 时间:2022.04.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021-2022年度1、2号线区间风井新增安全监控设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021-2022年度1、2号线区间风井新增安全监控设备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已完成1号线一期及二期、2号线一期工程建设。所有已开通的线路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管理,本次招标的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2号区间风亭新增安全监控项目工程范围 包括:
1号线白佛至留村区间风井;
1号线东庄至会展中心南风井;
1号线东庄至会展中心北风井;
2号线裕华路至北国商城站风井。
为保证以上四座区间风井地面出入口、内部设备区走廊、轨行区通道门安全运营需要,现需于以上四风井指定位置加装安全监控设备,以保证日后对区间风井内保洁、安全运营监管工作。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1号线白佛至留村区间风井;
1号线东庄至会展中心南风井;
1号线东庄至会展中心北风井;
2号线裕华路至北国商城站风井。
为保证以上四座区间风井地面出入口、内部设备区走廊、轨行区通道门安全运营需要,现需于以上四风井指定位置加装安全监控设备,以保证日后对区间风井内保洁、安全运营监管工作。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工期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021-2022年度1、2号线区间风井新增安全监控设备工程建设项目暂定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安装及所有调试工作,具备开通条件。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三级(含)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三级(含)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视频监控安装项目业绩。
3.3.2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信誉要求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28日9:00至2022年5月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月2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彭鹏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
联系人:刘非易、韩峰
联系电话:010-63348423 13810044730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22-66216621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