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请输入关键字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1号线(张营停车场-福泽站)、2号线(嘉华路站-柳辛庄站)、3号线(西三庄站-乐乡站)工程2022年度-2024年度玻璃委外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2040020
来源:运营分公司 时间:2022.08.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1号线(张营停车场-福泽站)、2号线(嘉华路站-柳辛庄站)、3号线(西三庄站-乐乡站)工程2022年度-2024年度玻璃委外维修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1号线(张营停车场-福泽站)、2号线(嘉华路站-柳辛庄站)、3号线(西三庄站-乐乡站)工程2022年度-2024年度玻璃委外维修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本项目是为解决1号线(张营停车场-福泽站)、2号线(嘉华路站-柳辛庄站)、3号线(西三庄站-乐乡站)工程车站、场段装饰装修玻璃、广告灯箱玻璃损坏后能够及时维修问题,缩短维修周期,最大限度减少对客运及生产的影响。
2.2.2玻璃采购、安装更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采购、安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出入口地面亭雨棚玻璃、防火观察窗玻璃、无障碍电梯井道玻璃、挡烟垂壁玻璃、楼宇建筑玻璃幕墙、玻璃门窗、玻璃雨棚、防护栏杆玻璃、围栏玻璃、卫生间镜面玻璃、票亭玻璃、客服中心玻璃、装饰玻璃、广告灯箱玻璃等。
(1)车站:
主要包括1号线(张营停车场-福泽站)、2号线(嘉华路站-柳辛庄站)、3号线(西三庄站-乐乡站)各车站出入口地面亭雨棚玻璃、门窗玻璃、防火观察窗玻璃、防护栏杆玻璃、票亭玻璃、客服中心玻璃、卫生间镜面玻璃、无障碍电梯井道玻璃、挡烟垂壁玻璃、广告灯箱玻璃等。
(2)车辆段(场):
主要包括1号线(张营停车场-福泽站)、2号线(嘉华路站-柳辛庄站)、3号线(西三庄站-乐乡站)车辆段、停车场各单体建筑楼宇建筑玻璃幕墙、玻璃门窗、玻璃雨棚、防护栏杆玻璃、卫生间镜面玻璃、装饰玻璃等。
(3)主变电所及跟随所:
主要包括1号线(张营停车场-福泽站)、2号线(嘉华路站-柳辛庄站)、3号线(西三庄站-乐乡站)和平医院主变电所、天元湖主变电所、海世界主变电所、塔北主变电所、建北主变电所及跟随所等各单体玻璃门窗、防护栏杆玻璃、卫生间镜面玻璃、装饰玻璃等。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1号线(张营停车场-福泽站)、2号线(嘉华路站-柳辛庄站)、3号线(西三庄站-乐乡站)工程2022年度-2024年度破损玻璃的拆除、采购及安装等,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本次委外维修时间为2022年8月-2024年8月(详见用户需求书)。
2.6 质量要求
中标方应保证维修所有零部件、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质量、品牌、规格和性能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完全满足实际规格要求。
2.7质保期
合同履约结束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时限为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对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含玻璃幕墙安装)。
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合同如无法体现幕墙安装,则还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如不能全面反映上述要求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日9:00至2022年8月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6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彭鹏
联系电话:0311-66521132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人:郭浩、李冰冰、张光准
联系电话:13720096225、13720096264、010-88354433-513
邮箱:gxtctrack@163.com
服务监督热线:4001364433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