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联合调试及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40%+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联合调试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西起东二环与槐中路交口东侧,线路全长约12.576km,均为地下线,共设站9座,其中换乘站4座,在留村站与已经运营的1号线换乘,在南豆站与已经运营的3号线换乘,在二十里铺站和珠江大道站与规划9号线换乘。一期工程设东佐车辆段,控制中心接入设在裕华路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 本工程车辆采用18列B型4辆编组列车,车辆交付至东佐车辆段受电制式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受电,最高运行速度80km/h。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的联合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联合调试具体包括动车调试和综合联调两部分工作内容。简要如下:
(1)负责冷滑前的准备工作。
(2)负责协调完成新电客车入场卸车、调车等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完成工程范围内的冷、热滑试验工作。
(4)负责联合调试期间所需的安全保卫、工程调度、行车调度、电力调度、后勤保障、动车调试、车辆的看管,负责提供初期运营评审中有关调试、限界检测等一系列报告和工作记录,以及初期运营职责范围内的尾工消缺管理服务等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5)参与审查各设备系统调试大纲,协助各设备系统调试,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编写并提供联合调试测试报告。
(6)负责全线全站各系统综合联调工作的开展实施。
(7)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调度指挥权、属地管理权和设备使用权向运营分公司移交。
(8)负责协助运营分公司试运行期间的相关工作。
(9)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关于本项目实施范围的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节点时间(暂定)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工程进度安排必须服从关键工期节点时间。在工程实施阶段,招标人有权在合理的范围内,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工期计划,投标人对此应具备迅速响应的能力,且不另外计取费用。若干工程节点暂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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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轨通 |
2026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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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段具备首列车接车条件 |
2026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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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电通 |
2027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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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滑 |
2027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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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滑 |
2027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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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联调开始 |
2027年5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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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运行开始 |
2027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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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开通运营 |
2027年9月30日 |
2.6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初期运营之日止。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担任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联合调试(须含动车调试)服务业绩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若业绩合同不能体现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职务,则需要提供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4.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须先完善“主体信息”,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至2026年1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吴杉
联系电话:0311-665206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齐婧、杜康、赵颜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财务联系电话:0311-86958928
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