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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智能防淹系统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时间:2025.08.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智能防淹系统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地铁防汛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地铁防汛作为确保地铁安全运营的措施之一,应作为地铁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的重点项目之一。雨季及汛期期间,大量雨水通过地铁出入口、出入场(段)线U型槽等关键部位涌入地铁站内,目前国内外地铁运行的城市每年都会发生地铁车站被淹的事故,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发,地铁车站的防汛形式愈加严峻,会对市民出行安全、国家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轨道交通自动化防汛装备研究对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及社会安全具有重要影响。在此背景下,开展地铁车站出入口关键部位的智能防淹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工作,提升极端气候下石家庄轨道交通运维设施的防汛防台能力。本项拟选取1号线留村站C出入口(垂直式),和新百广场站C2出入口(翻板式)进行智能防淹系统研究。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方向为城市轨道交通轨道交通智能防淹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部分进行研究:(1)开展智能防淹系统方案研究工作,实现电动及手动双重保障功能,确保安全、可靠、无辅助自密封的防汛功能。(2)开展智能防淹系统伪装隐藏问题的研究工作,不影响出入口装饰效果。(3)开展智能防淹系统远程控制系统理论研究工作,采用多级控制方案,保证防汛装备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开展防汛水位监控及报警系统理论研究,开展防汛风险智慧预判与应用处置研究。(4)研发成果适用于既有车站的所有出入口形式,对于重点防范出入口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5)本科研项目成果为石家庄轨道交通二期工程防汛项目作为技术储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服务期限

本项目暂定服务期限为202581日至2026630日,服务期限约10个月,最终服务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权独立订立合同。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社团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供有关监管机构颁发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课题组长要求:

土建装修机电专业,近五年应具有从事课题研究的业绩(业绩以合同或以其他证明材料为准,若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拟派课题组长担任职务,则需要提供甲方证明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3.4.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须先完善“主体信息”,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82609:00202591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9239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 116

联系人:张亚茜

联系电话: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14

联系人:齐婧、王亚宁、赵颜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财务联系电话:0311-86958928

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311-665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