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崇制度 维护制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凝练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13个坚持”的显著优势,作出“13个坚持和完善”的决策部署,既阐明必须牢牢坚持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又部署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和举措,既有“路线图”又有“时间表”,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回望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中国之治”和“西方之乱”的鲜明对照,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巨大生命力和强大优越性。党和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就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  制度是定国安邦的根本。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必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冲击。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才能让一个拥有9000万党员队伍的政党、一个有14亿人口的国家、一个有着5000年文明史的民族团结凝聚在一起,向着共同的奋斗目标努力。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定制度自信,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要自觉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思考和谋划,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都要认真对标对表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确保不出偏差。要严格执行制度,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重大工作安排落到实处,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按制度办事,按制度行使权力,不逾越制度、不违反制度。  制度执行越有力,制度优势就越能转化为治理效能。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捍卫制度,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同一切破坏制度的行为做坚决斗争,坚决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建设、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2019.11
04
准确把握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 
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抓住了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对于更好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也不可能具有今天这样的国际地位。新中国成立70年来,正是因为始终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力量办大事,国家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开展各项工作,才能成功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克服无数艰难险阻,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实践充分证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我们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  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全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放在首要位置,同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全面体现到各方面制度安排之中,突出的正是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统领地位,彰显了我们党牢记初心使命、以坚强领导铸就千秋伟业的责任担当。  准确把握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就要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首要的就在于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象地说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就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准确把握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就要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顺利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必须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担负好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重大职责”。我们要按照《决定》的部署要求,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定海神针”。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身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更加充分发挥好,我们就能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巨轮始终沿着正确航向破浪前行,胜利驶向光辉的彼岸。
2019.11
04
“四风”问题观察:
有些人还在“吃”管理服务对象
  中秋国庆前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密集发布各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除了最常见的公款吃喝行为,还有一类问题比较突出——“吃管理服务对象”。对9月通报的12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统计后发现,与管理服务对象有关的问题有44起,超过了三分之一,其中38起都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发生在今年的有15起。  “不吃公款吃老板”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而且“吃法”花样百出。  工作中较为常见的现象,是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好处费。2019年3月4日,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第一管理所工作人员屈显波在对占道挖掘许可证颁发后进行管理中发现,某蛋糕店装修占道施工打围围挡广告设置不规范,在与商家沟通整改的过程中,收取商家“好处费”600元。  而更多问题,发生在八小时工作之外。最常见的就是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购物卡,在过年过节尤其多发。9月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2014年春节至2018年中秋节,黄俊担任贵州省三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平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期间,多次收受10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30瓶茅台酒、17条高档香烟等名贵特产和礼金,其中4瓶是年份茅台酒(15年)。  除此以外还有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等。2018年6月,山东省济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主任刘鹏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赴西安参加会议,期间携家人到陕西历史博物馆、大雁塔游玩,相关费用由企业承担。党员干部悠游享乐、企业老板殷勤埋单的现象,频繁出现在各地通报中。  更有一些党员干部,把管理服务对象当成“取款机”。不少人在办婚宴、丧事、乔迁宴时,向管理服务对象收红包礼金。还有的向管理服务对象转嫁活动费用——2018年3月9日,江西省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调研员彭铁英在组织该局职工省内春游期间,违规接受游览所在地林场安排的宴请,并被免去游览索道票费用,共向管理服务对象转嫁活动费用3086元。  更有明目张胆者,竟主动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支付私人消费。2018年5月,时任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塘溪国土所副所长蒋一波,以请朋友吃饭为由,要求管理服务对象屠某为其在鄞州区某酒店预定包厢,并支付餐费。2019年1月,屠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蒋一波自行至酒店结清挂账餐费1800元。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看,党员领导干部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问题比较突出,影响恶劣。北京市怀柔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卢宇国向承担怀柔区棚改项目的某公司项目经理刘某某借用奥迪A6汽车一台,用于办理个人事务,共借用2至3次,每次借用时间3至7天不等。  光借车还不够,有些党员干部还要求管理服务对象当“私人司机”。9月新疆纪委监委通报,2015年至2018年,乌鲁木齐路政(海事)管理局北郊超限检测站原站长李昀多次安排管理服务对象驾驶私家车,接送其往返乌鲁木齐市区上下班。  吃喝住行,“吃老板”的现象无孔不入。有的管理服务对象是迫于“潜规则”,为了维持正常经营、免受刁难,不得不对管理部门人员“打点打点”。而有的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些别有用心的老板送礼物、请吃饭讨好领导干部,为的是拉拢“围猎”,以便将来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更多利益。  但问题主要还是出在党员干部这一方。有些人把公权力当成私物,把服务企业的分内职责当成“私人恩惠”,“吃老板”吃得心安理得。青海省都兰县正科级干部谭丙乾在被告席上居然这样说道:“给我钱,是感谢我的支持。”谭丙乾的女儿考入大学,他以升学宴的名义宴请下属、管理服务对象,收受礼金;他与妻子、女儿多次前往北京,均有项目老板热情招待并为他们支付食宿费用和机票钱,而在他看来,这都是正常的往来。异化的权力观,是“吃老板”问题的思想根源。  在纳入统计的所有问题中,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者占到86%,这说明还是有不少人纪法观念淡薄,侥幸心理作祟,可能以为不吃公款、不动公家财物,就算不上违纪的“大事”。但是,和管理服务对象之间看似寻常的“礼尚往来”,都可能逾越“清”的界限,违反廉洁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管理对象发生的这些行为都可能构成违纪: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且情节较重、情节严重;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且情节较重、情节严重;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且情节较重、情节严重……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准确把握新时代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在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的过程中,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各地通报中“吃老板”问题数量多,也说明查处力度在不断加大。目前一些地方根据本地区管理服务对象特点开展专项整治,针对本地企业较多的情况,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当监督、问责等制度约束不断跟上去,“吃老板”只会越来越“硌牙”。
2019.10
12
石家庄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
  1.石家庄市高新区原建设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向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1月,黄向军收受石家庄某集团业务经理张某某所送高档手机2部。此外,黄向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黄向军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违纪所得已收缴。  2.无极县生态环境局北苏中队队长刘增江违规操办孙子满月宴问题。2019年6月22日,刘增江在无极县某酒店违规操办其孙子满月宴,并收受礼金1200元。2019年8月,刘增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3.鹿泉区上庄镇普教校长吴文强、鹿泉区上庄镇台头小学校长董素敏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8年10月,吴文强、董素敏夫妇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备案手续,分2次为其女儿操办婚宴,并违规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礼金32000元。2019年6月,吴文强、董素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4.新乐市杜固镇东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默爱社违规操办其母丧事问题。2019年7月12日至14日,默爱社在操办其母亲丧事期间,违规收受亲属以外村民礼金1900元。2019年7月,默爱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2019.10
11
违规公款吃喝又闹新变种? 
当心变异“四风”背后的陷阱
  违规接受宴请,查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原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洪顺被“双开”,案情显示其“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长期违规频繁接受宴请,大吃大喝”。翻开近来公布的其他一些落马干部案情可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的不在少数。他们除了违规接受宴请,无一例外地存在与监管服务对象或企业之间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问题。  从“违规公款吃喝”转为“违规接受宴请”,我们可以看到,随着狠抓作风建设的不断深入,一些干部为了规避“禁令”风险,玩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打起了企业的主意,让企业老板成为“埋单人”,“不吃公款吃老板”。针对这些现象,媒体表示很愤慨,指出全面从严治党以来,中央狠刹大吃大喝之风,一些领导干部仍然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管不住自己的“吃喝”,必须严查狠打。  舌尖上的腐败,毁  在中央八项规定重拳之下,各地“三公”消费大幅减少,公款吃喝风得到有效遏制。但也仍有少数干部罔顾禁令,违规吃喝,逢请必到,“走到哪里吃到哪里”。网友“西瓜丸子”说,这种让企业老板埋单的行为,在本质上仍是一种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接受吃请的党员干部,在面对企业不合法理的要求时,难免会有“特殊照顾”。舌尖上的腐败也披上了“隐身衣”,老板埋单的饭局看似小事,其中却隐藏着腐败的陷阱。  2018年3月,“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被明确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第十三类问题。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查处此类问题3200多起,处理5900多人,并将问题梳理为几类典型:“集体吃”“出国吃”“反复吃”“家属吃”“转嫁吃”“借公吃”。从这些数据和表现可以看出,虽然公款吃喝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但“不吃公款吃老板”的新问题在一些地方有愈演愈烈的态势。可以说,开展集中整治和通报,正是一种必然要求。  绕不过的饭局?治  为了党员干部的“吃喝”忙前忙后,一些企业老板真的是“人傻钱多”或兄弟义气?事实上,他们看中的,无非是一些干部手中的权力。这一点,落马的原天津市医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津在忏悔时说:“因为我是一个国有企业的负责人,负责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所以投我所好,我高兴了可能跟他合作的项目就多一些,他获利的机会就多一些。”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不管是官员“吃公款”还是“吃老板”,根本上都是在“吃权力”,都是权力嚣张之手乱伸的突显。“吃老板”看似不直接违背有关规定,其实危害甚大。这种变异的“四风”问题更加隐蔽地助长了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严重破坏了“亲”“清”政商关系,也严重毒化了政治生态。  2018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一篇题为《坚决整治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文章称,当年3月发布的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中,首次将“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增加为统计问题类型,就释放了要集中整治“不吃公款吃老板”等不正之风的强烈信号。那么,各级干部要如何防止误陷“饭局门”?有媒体结合中央纪委监委发布的八项规定典型案例,梳理了“八类”饭局坚决不能吃。  守住吃喝底线,防  除了严守纪律规矩,恪守公私边界,管好自己的“嘴”,守住自己的“手”,舆论还认为,各级干部要不断净化“八小时”外的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努力增强对抗“围猎”的政治定力和责任担当,不断提高本领。  从源头抓牢治理。红网发表文章指出,治理违规吃喝问题,还需在制度化、常态化上多下一番功夫,寻求治本之策,抓牢源头治理,打好“持久战”。同时强调,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把好财务审批报账关口,二是严格落实无公文不接待,三是加强八小时外监督检查。  管好手中权力。有专家指出,坚决刹住“不吃公款吃老板”歪风,还要管好党员干部手中的公权力。一方面,通过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制定相互约束、相互制衡的权力行使规则,切实把权力关进“笼子”,置于阳光之下;另一方面,要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尽量缩减权力寻租空间。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副组长高波强调:“监督执纪问责也要跟上。”他说,纪检监察机关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赶在事情从量变到质变的前端,防微杜渐。  建立不廉洁行为查询制度。《中国组织人事报》发文认为,要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不廉洁行为查询系统及“黑名单”制度,对市场经济活动中违规宴请政府官员的企业,依法依规限制其有关经济活动。  舆情点评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各地在反腐败斗争中狠刹吃喝风,收到显著效果。民众对干部作风的转变有了较高的评价。即使这样,仍然有些干部罔顾禁令,顶风奢靡,始终无法改变贪吃、贪喝的恶劣作风,以至出现了“吃老板”的新“窍门”。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道理,如果有人说不懂,要么是占便宜装糊涂,要么是有“底气”。装糊涂的人,往往没有足够的定力和自律,贪婪而又虚荣,极易在觥筹交错、酒足饭饱的过程中放松意志、迷失自我,以至犯下追悔莫及的错误。有“底气”的人,更是仗着权力做交易,例如,本来需要集体审批的项目,可能因为一壶酒就能由个人“特事特办”;本来必须严格走程序的项目,可能因为一餐饭而蒙混过关。而一些老板费尽心思供奉吃喝,看中的不过是官员手中可以用来寻租的权力。  从当前所发现的问题可以看出,对此类顶风违规吃喝、阳奉阴违的干部,绝不能手软。媒体指出,纪检监察部门要善于从一些小细节中深挖细查,无论是“四风”问题如何隐形变异,如何改头换面,只要严守底线红线,不放松任何的尺度和标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便能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习近平总书记曾语重心长地告诫各级干部,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我们理解,各级干部“8小时”内外都要在是与非、公与私上清清楚楚,在名与利、钱与物上清清白白。只有清廉清正,严格执行纪律和规则,才能真正执政为民,担负起党和人民交给的重任。
2019.09
11
着力提高问责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日前,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后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对党的问责工作原则、程序、方式等作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着力提高党的问责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  2016年7月颁布施行的《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激励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中央在总结提炼实践经验基础上对《条例》进行了修订。  修订《条例》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旗帜鲜明强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了党的领导特别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当前,国际形势波谲云诡,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更加要求全党上下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强化政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脚踏实地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确定的行动纲领、战略目标、工作蓝图变为现实。修订《条例》,就是要坚持和加强党对问责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敢于问责、善于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通过完善问责内容、强化问责执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初心使命,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好。  修订《条例》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迫切要求。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节点,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修订《条例》,就是要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体现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字长期坚持下去,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抓得不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不到位等问题,丰富细化问责情形,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提供有力保障。  修订《条例》有利于推动问责制度与时俱进,进一步强化规范问责。《条例》实施3年来,问责持续深入、内容和方式不断创新,为完善问责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需要总结提炼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实践中也出现了问责不到位、程序不规范、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影响了问责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修订《条例》,就是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问责机制,把问责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提高问责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要让领导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也要充分调动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问责工作必须持续从严。新修订的《条例》对各级党委(党组)、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必须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做到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促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更好发挥问责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2019.09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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