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超超主持召开石家庄市委专题会议,研究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
  12月1日下午,市委书记张超超主持召开市委专题会议,研究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他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强力推动轨道交通二期尽早开工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和综合承载力,更好造福广大人民群众,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交通支撑。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宇骏参加。  会上,副市长郑巍汇报了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一期工程进展情况;市轨道集团负责同志汇报了轨道交通4号线、5号线一期工程各项准备工作情况。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张超超指出,大力推进轨道交通建设,既是扩大有效投资、稳住经济大盘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有效途径,对于刷新人民群众日常出行“幸福指数”,打造让本地人自豪、外地人向往的魅力之城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一定要坚持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认真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只争朝夕、攻坚克难,强力推动轨道交通二期尽早开工建设。  张超超提出六点要求。一要做好开工准备,优化设计方案,完善前期手续,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力争尽快开工。二要强化精品意识,加强施工管理和质量把关,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努力建设精品工程、放心工程。三要对标学习先进城市经验,大力推进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建设,实现现代交通、公共服务等多种功能的复合,为繁荣城市经济、打造都市幸福生活圈作贡献。四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投融资模式,有效解决各类难题。五要将廉洁建设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各环节,杜绝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精打细算,用好每一分钱,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六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主管市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工作调度;涉及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发挥主观能动性;市直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协调联动,确保轨道交通二期建设顺利进行。  市领导刘军志、李瑞峰,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2022.12
01
交投集团副总经理、轨道集团董事长周伟等领导赴一线慰问值守人员
  11月25日上午,交投集团副总经理、轨道集团董事长周伟,轨道集团总经理付朝立、纪委书记狄政通等领导,先后赴西兆通车辆段和地铁南豆站慰问一线值守人员,为大家送上慰问品,并详细了解了值守人员目前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尤其是车站消杀细节及个人防护措施。  周伟首先对值守人员的默默坚守、付出,和为保障城市运行做出的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表示了由衷的感谢;之后表示会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妥善落实好在岗员工的各项保障措施;最后,要求值守人员要严格落实消毒消杀、扫码测温、信息统计等防疫措施,确保地铁稳定运营,同时叮嘱大家一定要做好自身防护,保证自身安全,从而齐心协力,共克时艰,为城市“护航”。  员工们纷纷表示,一定会坚守岗位,勠力同心,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坚实的工作作风,为市民筑起一道安全出行屏障。
2022.11
25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凝聚奋斗新时代实干力量
——石家庄市轨道集团勇毅前行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
  走过非凡十年,我们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发展轨道交通曾是城市和人民的梦想。从梦想到现实,从一纸规划到地铁飞驰,从2012年石家庄地铁吹响开工号角到2022年78公里线路纵横交织,石家庄市轨道集团以踏实坚毅的步伐走出了属于地铁的“非凡十年”。  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给予了石家庄地铁人在新征程上继续勇毅前行的实干力量。在新的征程上,石家庄市轨道集团将把党的二十大的“精神能量”充分转化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不断完善轨道交通线网,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的不竭动力,用高质量发展书写新时代答卷。  非凡十年 初心不变  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支撑保障。毋庸置疑,轨道交通是城市交通动脉,是方便市民出行、提升城市品质的重大民生工程,更是现代化城市的标志之一。  石家庄地铁于2012年9月28日开启了轨道交通建设之旅,实现了河北省轨道交通建设“零的突破”。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7年6月26日石家庄地铁首开工程建成通车,城市迈进了“地铁时代”。此后几年间,1号线二期工程、3号线一期北段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一期东段及二期工程陆续开通运营,1号线二期北段工程也已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计划2024年底建成通车。当前,地铁建成投用里程78.2公里,建成车站60座,一期规划基本建成,初步形成贯穿东南西北的轨道交通网络骨架。  始终秉持“心诚、意诚,伴您全程”的服务理念,石家庄地铁不断强化运营管理,着力提升服务水平,累计安全运送乘客超过4.7亿人次,列车正点率99.97%,运行图兑现率99.99%,14项关键指标均优于国家标准,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超过35%,地铁的聚合效应愈加显现。  践行为民初心,石家庄地铁先后数次优化行车组织。1、2、3号线平峰时段行车间隔由最初的10分钟调整至8分钟;当前,1号线高峰时段行车间隔5分钟,2、3号线高峰时段行车间隔6分30秒,缩短的几分几秒中充盈着城市生活幸福感。  优化惠民举措,石家庄地铁持续出台各项优惠政策。2元畅享地铁、“限号日”免费乘车,地铁商铺购物免费乘车,各类优惠切实降低出行成本,让市民共享“地铁红利”;“同车不同温”、母婴室、“同心”车站、乐乐服务岗、党群志愿服务日,让优质服务与地铁速度同频共振。  肩负人文使命,石家庄地铁不遗余力地为城市文明代言。以地铁为载体,学习党史、科普知识、营造节日氛围。同时,厚植本地文化于车站空间……  青春心向党 一起向未来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当前,石家庄市轨道集团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营造全员学、全面学的浓厚氛围,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结合工作实际推动贯彻落实取得实效,把党的二十大的“精神能量”充分转化为干好本职工作、抓好工作落实、交出合格答卷的生动实践。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青年强,则国家强。当代中国青年生逢其时,施展才干的舞台无比广阔,实现梦想的前景无比光明。  石家庄市轨道集团是一个青春的集体,在这个平均年龄不到30岁的企业里,青年职工们热议着党的二十大报告,昂扬着奋发圆梦的斗志。  刚刚荣获2022年度“省会十大工匠”提名奖的王洋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到制造强国和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让我倍感振奋。今后我要在地铁调度岗位上继续努力锤炼技能,守护‘地铁中枢’,践行工匠精神。”  信号技工魏赫男被授予了今年“省会最美职工”荣誉称号。一直以来,他坚持守正与创新相结合,参与多项创新课题研究。他说:“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将继续用匠心筑梦,为轨道交通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党徽似镜,时刻提醒着我正衣冠、守规矩、勇担当,不管是日常来来回回数千次的巡视,还是道岔转辙机数百次的扳动,我都要时刻发挥好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机电通号部的姜勇说。  人民城市人民建 人民城市为人民  奋斗未有穷期,擘画似锦前程。继一期建设圆梦收官之后,按照已批复的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石家庄地铁即将再次迎来大规模建设时期。新增的轨道交通线路将对城市重要的功能区进行覆盖,既有重要城市商圈以及综合体,又有大体量居住区,对优化城区空间结构,衔接城市重要功能区,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引导城市发展作用明显。  4号线一期工程设计专题研究、4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线上评估会、5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会……伴随着一次次的“头脑风暴”和“常态化”加班,紧锣密鼓的设计工作正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展开。9月19日,石家庄市轨道交通4、5号线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暨“保开工”大干100天劳动竞赛正式启动。像上紧发条的机器,石家庄市轨道集团正夙夜不怠地推进4、5号线一期工程可研审批、初步设计、前期工程等各项前期工作,为确保实现年底前开工目标殚精竭虑。  石家庄交投集团副总经理、轨道集团董事长周伟表示,在新的征程上,石家庄市轨道集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推动轨道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未来五年,他们将雷厉风行、只争朝夕地加快石家庄市轨道交通第二期规划建设,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石家庄实践场景贡献交通力量;他们将深入研究网络化运营新时代特征,不断打造优质服务窗口,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展现民生担当。  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接下来,石家庄市轨道集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继续保持轨道交通干事创业的拼搏干劲,积极融入全市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一步一个脚印把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付诸于行动、见之于成效,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注入强大动力活力!
2022.11
04
“省会十大工匠”提名奖—地铁人王洋
  王洋: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调度部值班主任,被授予2022年“省会十大工匠”提名奖荣誉称号。他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奋斗拼搏,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  作业一名共产党员,他时刻谨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始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立足岗位,勇于担当。实际工作中,经常冲锋在前,坚守岗位,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全力做好控制中心施工管理、信息收发以及中央级各系统设备的实时监控等工作,用坚守奉献诠释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二、立足岗位担使命,勤奋耕耘显担当  地铁控制中心作为地铁运营的“指挥部”和“大脑中枢”,对列车运行、乘客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地铁控制中心基层一线员工,他的工作与万千乘客的安全出行息息相关,工作艰巨、责任重大。他立足岗位,勤奋耕耘,先后编制列车换乘组织优化、列车运行交路优化、列车节能运行优化等专题研究报告以及调度应急处置流程等成果,解决多项调度难题;全力做好行车组织、施工组织、应急演练和故障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为市民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三、刻苦钻研提技能,奋斗实干创佳绩  他始终铭记初心使命,刻苦钻研业务。从列车运行计划编制、运输分析到行车调度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他一步一个脚印,努力锤炼技能,在不同岗位上都要把工作做精做细。2020年在全国行车调度员赛项总决赛中,依靠扎实的功底和娴熟的技术,荣获团体全国第8名的优异成绩。此外他还积极参加部门“青年文明号”和省级“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创建工作,以身作则,身先士卒,扎实开展各项创建活动,为分公司赢得了荣誉。  四、笃行不怠勇争先,勇毅前行向未来  征途漫漫,唯有奋斗实干!王洋表示,党的二十大为我们科学谋划了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为我们指明了奋进方向。作为石家庄地铁青年员工,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新的征程上,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姿态奋勇争先、担当作为,践踏实地、勇于拼搏,扎实锤炼本领技能,以实际行动为我市轨道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22.11
01
市轨道集团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规则,经交投集团党委同意,于10月13日下午召开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交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何永利到会祝贺并致辞,交投集团党群工作部部长宋聪丽莅临指导。  大会共设一个主会场,两个分会场,轨道集团各基层党组织选举产生的117名党员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轨道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付朝立主持。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审议通过了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候选人人选、监票计票人选等,选举产生了付朝立、李杰彬、狄政通、张世清、孟东晓、谢志锋等6名党委委员,汤鸿南、李飞、狄政通、沈荣、贾凯等5名纪委委员。   随后召开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张世清同志为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委书记,付朝立同志、狄政通同志为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并明确了委员分工;召开纪委第一全体会议,选举狄政通同志为中共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并明确了委员分工。
2022.10
13
公职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应如何给予政务处分?
  违反政务处分法相关行为: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行为  图表  行为解析  该违法行为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因履行职责而掌握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的事实特征为:  (1)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泄露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泄露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方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并且造成了不良后果或影响;  (2)违反保守工作秘密的有关规定,泄露了本人履行职责而知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造成了不良后果或影响的。违法行为的主观要件是故意或者过失。  相关法规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二十八条 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4月29日修订 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九条 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发生重大泄密案件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机关、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对应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或者对不应当定密的事项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12月26日修正)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5.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年5月7日起施行)  第七十三条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20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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