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和天元湖主变电站35kV开关柜及微机综合保护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和天元湖主变电站35kV开关柜及微机综合保护装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和天元湖主变电站35kV开关柜及微机综合保护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BCT-170143-00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采用110kV/35kV两级电压集中供电方式,中压供电网络采用牵引和动力照明混合供电网络,全线共设6座牵引变电所(含南牛停车场牵引变电所),均与降压变电所合建为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每座车站及停车场皆设降压变电所(或与牵引变电所组成混合变电所)向各种用电设备供电,全线共设置3座降压变电所和4座跟随式降压变电所(含南牛停车场跟随式降压变电所)。中压供电网络采用35kV牵引供电和动力照明供电混合网络,牵引网采用1500V架空接触网授电,走行轨回流方式。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在天元湖站附近设置本期工程主变电所(与2号线北延线共享),采用DC1500V架空接触网授电,隧道内采用刚性悬挂方式。本线初、近、远期均采用A型车6辆编组形式。天元湖主变电所初、近期安装容量不考虑2号线北延线用电,采用2×20MVA。远期天元湖主变电所的主变压器按2×50MVA进行预留,电压等级110/35kV。 110kV规划出线2回,本期建设2回;35kV规划出线10回,本期建设10回。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包括8站1停车场1主变电所,主要设备:136面35kV开关柜及其保护装置、电缆终端头、差动光纤、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设备。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仓库或工地)。2.6  交货期2018年10月1日~2019年4月30日,具体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进行确定。2.7 质保期质保期为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产品(或经原型产品制造商唯一授权)的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原型产品制造商与经原型产品制造商唯一授权的制造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3.1.2投标人必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1.3投标人须具有第三方出具的投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委托送检单位须为投标人,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3.3.1投标人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1个合同为1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轨道交通工程(拟投同型号的35kv开关柜,单个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50面)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它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02月05日至2018 年02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4 时0 分至 17 时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下附表)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03月07日 9 时00 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1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李晓飞、李秀锋联系电话:0311-66520677、66520661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联系人:阎子立、王越、赵露伟联系电话:0311-83086977、13703213985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3086978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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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自动扶梯、电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一标段:西三庄站~市庄站、首开段新百广场站附属综合开发)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自动扶梯、电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一标段:西三庄站~市庄站、首开段新百广场站附属综合开发)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自动扶梯、电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一标段:西三庄站~市庄站、首开段新百广场站附属综合开发)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分布在中心城区范围,沿联盟路、中华大街、石家庄站、塔北路敷设,其中途经的联盟路-中华大街-塔北路是最重要的南北——东西向客运走廊。3号线一期工程起于联盟路与西三庄街路口西侧,经过新华、桥西、桥东、裕华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经过水上公园、柏林小区、铁路运输学校、新百广场、省文化中心、石家庄站、卓达居住片区等主要客流集散点,终点位于东二环路东侧,站后设折返线,与车辆段出入线接轨。车辆段位于京珠高速东侧、方兴路以北地块内。石家庄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分为西三庄至市庄段和东广场站至三教堂站两部分,线路全长共19.248km,设11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在车站站厅至站台及出入口处共设置自动扶梯90部, 电梯24部。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新百广场站周边为较成熟的商业区域,客流密集其中东北角为新百商场,南侧为华润万象城在建商业,西北角为世纪大酒店,西南角临近路口处目前为联合志诚地块。车站内部商业开发区总建筑面积约为10872㎡。车站地下一层为主要综合开发区,总建筑面积约为10090㎡, 主要分为轻餐饮(咖啡、茶饮等)、商业零售等。车站地下二层主要为商业机电、通风等常规设备系统房间,总建筑面积约为780㎡。分别位于1号线地下二层大里程端及3号线地下二层大里程端。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西三庄站至市庄站)范围内4座地下车站(包括站厅至站台、出入口处),共30部自动扶梯设备和8部无机房电梯设备;3号线一期工程首开段新百广场站附属综合开发工程下沉广场地下二层至地下一层平台的4部自动扶梯设备的供货、安装及与相关接口联合调试工作等。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交货。2.7 质保期本工程质保期为全线开通试运营起的24个月。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3.1.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自动扶梯B级,自动扶梯允许生产高度H≥15米,且处于有效期内;3.1.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自动扶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3.3.1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1个合同为1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 3.3.2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1个合同为1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它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注: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自动扶梯、电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一标段:西三庄站~市庄站、首开段新百广场站附属综合开发);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自动扶梯、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二标段:东广场站~三教堂站)。本次招标按先评二标段,后评一标段的顺序进行评标,投标人可对上述二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例如:A单位在先进行评审的二标段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仍然要继续参与一标段的评审,但将自动失去一标段的中标资格)。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2月 5日至 2018 年 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 分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下附表)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3月7日 9 时,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69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联系人:张少华、胡泽洋联系电话:0311-80980348  18132605806电子邮件:sjzxinhuazhaobiao@126.com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账号:110902295610703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宋丹丹    联系电话:010-6390590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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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自动扶梯、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二标段:东广场站~三教堂站)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自动扶梯、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二标段:东广场站~三教堂站)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自动扶梯、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二标段:东广场站~三教堂站)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分布在中心城区范围,沿联盟路、中华大街、石家庄站、塔北路敷设,其中途经的联盟路-中华大街-塔北路是最重要的南北——东西向客运走廊。3号线一期工程起于联盟路与西三庄街路口西侧,经过新华、桥西、桥东、裕华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经过水上公园、柏林小区、铁路运输学校、新百广场、省文化中心、石家庄站、卓达居住片区等主要客流集散点,终点位于东二环路东侧,站后设折返线,与车辆段出入线接轨。车辆段位于京珠高速东侧、方兴路以北地块内。石家庄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分为西三庄至市庄段和东广场站至三教堂站两部分,线路全长共19.248km,设11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在车站站厅至站台及出入口处共设置自动扶梯90部, 电梯24部。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新百广场站周边为较成熟的商业区域,客流密集其中东北角为新百商场,南侧为华润万象城在建商业,西北角为世纪大酒店,西南角临近路口处目前为联合志诚地块。车站内部商业开发区总建筑面积约为10872㎡。车站地下一层为主要综合开发区,总建筑面积约为10090㎡, 主要分为轻餐饮(咖啡、茶饮等)、商业零售等。车站地下二层主要为商业机电、通风等常规设备系统房间,总建筑面积约为780㎡。分别位于1号线地下二层大里程端及3号线地下二层大里程端。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东广场站至三教堂站)范围内7座地下车站(包括站厅至站台、出入口处)及塔北主变电站,共60部自动扶梯设备和16部无机房电梯(包括2部消防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及与相关接口联合调试工作等。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交货。2.7 质保期本工程质保期为全线开通试运营起的24个月。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3.1.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自动扶梯B级,自动扶梯允许生产高度H≥15米,且处于有效期内;3.1.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自动扶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3.3.1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1个合同为1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 3.3.2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1个合同为1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它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注: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自动扶梯、电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一标段:西三庄站~市庄站、首开段新百广场站附属综合开发);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自动扶梯、电梯、供货及安装项目(二标段:东广场站~三教堂站)。本次招标按先评二标段,后评一标段的顺序进行评标,投标人可对上述二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例如:A单位在先进行评审的二标段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仍然要继续参与一标段的评审,但将自动失去一标段的中标资格)。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2月 5日至 2018 年 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 分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下附表)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3月7日 9 时,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69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联系人:张少华、胡泽洋联系电话:0311-80980348  18132605806电子邮件:sjzxinhuazhaobiao@126.com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账号:110902295610703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宋丹丹    联系电话:010-6390590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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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一标段: 嘉华站~东岗头站、嘉华车辆段及建北主变电站)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一标段: 嘉华站~东岗头站、嘉华车辆段及建北主变电站)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一标段: 嘉华站~东岗头站、嘉华车辆段及建北主变电站)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是线网中的南北向骨干线,线路北起正定新区,南至栾城,全长60.4km,共设车站36座。2号线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嘉华至西古城段;近期工程向北延伸至诸福屯,向南延伸至楼底;远期工程向北延伸至只都,向南延伸至栾城。线路全长约15.569km,设置车站车站15座,平均站间距1.014km,最大站间距1715.579m,为新石家庄站至东三教站;最小站间距703.829m,为人民广场站至长安公园站。共设置换乘站5座,在谈塔南站与规划M4线换乘,在新石家庄站与在建M3线换乘,在新世隆站与规划M6线换乘,在人民广场站与在建M1线换乘,在蓝天圣木站与规划M5线换乘。车辆采用A型车,最高时速80km/h。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一处,在嘉华站、西古城站预留延伸条件。线路在人民广场站与1号线设联络线,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路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范围包括嘉华站~东岗头站7座地下车站(包括站厅至站台、出入口处)自动扶梯、电梯设备、嘉华车辆段和建北主变电站的无机房电梯设备;(具体范围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交货。2.7 质保期本工程质保期为自使用登记办理完成起至全线开通试运营后24个月止。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3.1.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自动扶梯B级,自动扶梯允许生产高度H≥15米,且处于有效期内;3.1.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自动扶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3.3.1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1个合同为1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 3.3.2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1个合同为1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它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注: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一标段: 嘉华站~东岗头站、嘉华车辆段及建北主变电站)、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二标段:新世隆站~西古城站) 。本次招标按先评二标段,后评一标段的顺序进行评标,投标人可对上述二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例如:A单位在先进行评审的二标段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仍然要继续参与一标段的评审,但将自动失去一标段的中标资格)。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2月5日至 2018 年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 分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下附表)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3月 14日 9 时,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69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联系人:张少华、胡泽洋联系电话:0311-80980348  15830159085电子邮件:sjzxinhuazhaobiao@126.com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账号:110902295610703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宋丹丹    联系电话:010-6390590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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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二标段:新世隆站~西古城站)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二标段:新世隆站~西古城站)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二标段:新世隆站~西古城站)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是线网中的南北向骨干线,线路北起正定新区,南至栾城,全长60.4km,共设车站36座。2号线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嘉华至西古城段;近期工程向北延伸至诸福屯,向南延伸至楼底;远期工程向北延伸至只都,向南延伸至栾城。线路全长约15.569km,设置车站车站15座,平均站间距1.014km,最大站间距1715.579m,为新石家庄站至东三教站;最小站间距703.829m,为人民广场站至长安公园站。共设置换乘站5座,在谈塔南站与规划M4线换乘,在新石家庄站与在建M3线换乘,在新世隆站与规划M6线换乘,在人民广场站与在建M1线换乘,在蓝天圣木站与规划M5线换乘。车辆采用A型车,最高时速80km/h。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一处,在嘉华站、西古城站预留延伸条件。线路在人民广场站与1号线设联络线,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路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范围包括新世隆站~西古城站8座地下车站(包括站厅至站台、出入口处)自动扶梯设备和电梯设备。(具体范围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交货。2.7 质保期本工程质保期为自使用登记办理完成起至全线开通试运营后24个月止。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3.1.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自动扶梯B级,自动扶梯允许生产高度H≥15米,且处于有效期内;3.1.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自动扶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3.3.1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1个合同为1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 3.3.2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1个合同为1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它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注: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一标段: 嘉华站~东岗头站、嘉华车辆段及建北主变电站)、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二标段:新世隆站~西古城站) 。本次招标按先评二标段,后评一标段的顺序进行评标,投标人可对上述二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例如:A单位在先进行评审的二标段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仍然要继续参与一标段的评审,但将自动失去一标段的中标资格)。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2月 5日至 2018 年 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 分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下附表)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3月14日 9 时,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69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联系人:张少华、胡泽洋联系电话:0311-80980348  18132605806电子邮件:sjzxinhuazhaobiao@126.com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账号:110902295610703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宋丹丹    联系电话:010-6390590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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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自动扶梯、电梯系统供货及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线路起于二期工程洨河大道站,沿秦岭大街、新城大道敷设。线路串联了会展中心、新的市级行政中心,园博园等大型客流集散点。二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3.495km,设置车站8座(本次招标为6个站,不含东洋和东上泽站),平均站间距1.714km。最大站间距3607m,为东庄站至会展中心站;最小站间距965m,为天元湖站至东上泽站。共设置换乘站2座,在行政中心站与规划M4线换乘,在天元湖站与规划M2线换乘。二期工程设南牛停车场,位于新城大道与羊曲路交叉口东南角,规划用地面积约20公顷。1号线二期工程与一期贯通运营,全线初、近、远期均采用A型车6辆编组形式,最高时速80km/h。全网共用的控制中心位于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地块。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范围内6座地下车站(包括站厅至站台、出入口处)76台自动扶梯、12台无机房电梯设备(具体范围及技术规格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交货。2.7 质保期本工程质保期为全线开通试运营交接起的24个月。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3.1.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无机房客梯A级,(电梯)曳引式客梯A级、自动扶梯B级,自动扶梯允许生产高度H≥15米,且处于有效期内;3.1.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自动扶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3.3.1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1个合同为1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自动扶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 3.3.2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1个合同为1项)已试运营或运营的国内公共交通领域(轨道交通、机场、铁路)垂直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它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2月 5日至 2018 年 2月 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 分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下附表)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3月 7日 9 时,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69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联系人:张少华、胡泽洋联系电话:0311-80980348  18132605806电子邮件:sjzxinhuazhaobiao@126.com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账号:110902295610703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宋丹丹    联系电话:010-6390590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附件 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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