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锅炉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是石家庄市都市区交通东西向骨干线,西延鹿泉,东连藁城,线路全长62.3km,共设车站21座车站,全部为地下站。其中,3号线一期工程起于联盟路与西三庄街路口西侧,经过新华、桥西、桥东、裕华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终点位于东二环路东侧,站后设折返线,与车辆段出入线接轨。3号线二期工程为一期工程延伸线,线路西起东二环三教堂站(不含),向东下穿京珠高速公路,沿规划金沙江路敷设,过燕山大街后,线路向南下穿南二环东延线,之后沿道路南侧继续向东敷设,终至北乐乡站,站后设出入线,接入车辆段。设车辆段1处,为北乐乡车辆段,位于金沙江道与东三环路交叉口西南象限。 为满足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北乐乡车辆段洗车库内热风幕、洗车机等设备使用蒸汽的需要(用汽量:4t/h),本工程在车辆段内新建规模为2×2t燃气蒸汽锅炉房一座。 锅炉房内设置2台2t燃气蒸汽锅炉以及配套辅机等设备。锅炉燃料为天然气,由市政燃气公司供应。燃气配套设备由相关单位提供,本项目不含。锅炉房为单层建筑结构,内设锅炉间、水处理间、天然气计量间、控制室、办公室、化验室等分间。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北乐乡车辆段2×2t燃气蒸汽锅炉房内锅炉、辅机、电控系统、锅炉房管路系统及其附件、烟囱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备品备件以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等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2.6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交货。 2.7质保期质保期为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就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本项目只接受一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1.3 投标设备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3.1.4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及以上资质。3.2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设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已供货完成的2t及以上燃气锅炉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投标设备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及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供货完成的相关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如不能全面反映上述要求视为无效业绩。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3号线二期工程工程北乐乡车辆段的监理人为: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05月23日09时 00 分至2019 年 05月29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 月02日 09 时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77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联系电话:0311-69052028,15032057310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电话:0311-665201582019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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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各类阀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各类阀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各类阀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约7.75km,均为地下线,设中仰陵站、天山大街站、南豆站、韩通站、北乐乡站5座车站和北乐乡车辆段。本工程采用站台设置屏蔽门的通风空调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由以下几部分组成:隧道及车站公共区通风空调系统(简称大系统)、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通风空调系统(简称小系统)、空调水系统、隧道通风系统(射流风机)。本工程空调冷冻水系统采用供水温度7℃,回水温度12℃;空调冷却水系统采用开式冷却塔循环冷却,空调冷却水系统采用供水温度37℃,回水温度32℃。每座地下车站一般设有3台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以下简称冷水机组)为保障空调水系统集中控制装置的节能应用,与冷水机组匹配的空调冷冻、冷却水泵,冷却塔供水管电动蝶阀、电动三通阀与空调系统末端电动二通阀均受空调水系统集中控制装置所控。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包括地下区间排水系统、地下区间水消防系统、车站给排水系统、车站水消防系统。车辆段设生产生活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全段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全段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办公楼和档案中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物资总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雨水排水系统、废水排水系统、污水排水系统。地下区间排水系统主要排除区间内结构渗漏水、消防废水、不定期冲洗废水及洞口雨水,由潜污泵提升,压力排水管沿区间隧道敷设至相邻车站,通过车站风井排入地面市政排水系统。地下区间水消防系统为消火栓系统,管道沿隧道壁敷设,包括管道、阀门、消火栓口。车站给排水系统主要满足站内生产生活用水要求和排除站内各类污废水。站内主废水泵房、局部废水泵站、出入口、风道下方废水、雨水通过潜污泵提升排至地面市政排水系统。车站水消防系统主要是消火栓系统,由消防泵从消防水池吸水加压,水泵前设倒流防止器,消防干管站内环状布置,通往区间的干管前设置电动蝶阀。给排水及消防管道上根据需要设置闸阀、蝶阀、倒流防止器、安全阀、动态平衡电动调节阀等各类阀门。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范围内各车站、区间、车辆段的给排水消防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中用到的各类阀门,包括阀门(含电动执行机构)、附件、备品备件(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具和专用测试设备)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2.6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交货。2.7 质保期质保期为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的设备制造商,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3.3.1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承担过至少一项(包括已完工项目和在建项目,一个合同为一项)轨道交通工程或大型市政工程批量供应各类水系统阀门的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已完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试运营或已运营的文件为准,在建项目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他要求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的监理人为: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5月 23 日9时00分至 2019 年 5 月29 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7 月 2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76、0311-66520678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联系人:张少华、齐晧涛联系电话:15130073528   0311-80980348电子邮件:sjzxinhuazhaobiao@163.com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邱经理    联系电话:010-63905997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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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北国商城站-西王站)自动扶梯维保项目直接委托公示
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北国商城站-西王站)自动扶梯维保项目2、项目概况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北国商城站至西王站(9座车站)80部自动扶梯进行维保工作。项目中所包含自动扶梯原制造单位为:蒂森电梯有限公司。项目服务期限为:2019年6月26日至2021年6月25日。主要工作内容为:根据国家标准及业主的检修规程开展日常巡检、应急维修、日常维护保养、重大活动值守保障、配合工作五大部分,并提供自动扶梯设备维修过程中所需的零部件,负责电梯定期年检、齿轮箱油的定期更换等工作。3、拟定委托方式:直接委托4、拟定委托方:蒂森电梯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5、直接委托依据:5.1河北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DB13/T2092-2014中第7.8.3条中关于电梯的相关规定,“电梯应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由使用单位委托取得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的单位或者电梯的制造单位进行”。5.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提出“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5.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2]8号文第三条提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保养(目前由其他单位开展日常维护保养的可执行至合同期满)”。5.4《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规定:“地铁、车站、机场、码头、过街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等公共交通领域的电梯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蒂森电梯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为蒂森电梯有限公司在石家庄地区唯一的分公司,故本项目拟委托蒂森电梯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实施,为保证直接委托过程的公正透明,特进行公示。6、其他事项如对此次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3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则与公示的拟定委托方进行直接谈判。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0311-6652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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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9年度健康证取证项目
比选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SGYY-BX-2019-018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比选方式对运营分公司2019年度健康证取证项目选取办证体检机构,具体事宜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要求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公共场所服务人员(车站服务人员)、暖通给排水工班供水设施运行维护人员,办理2019年度公共场所健康合格证和食品健康合格证。      2.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响应人注册资本10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内容;     (3)响应人有2016年至今,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10万元的类似业绩(含健康证取证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响应人须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且符合办理食品、公共场所健康合格证的要求。      3.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响应人,请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至 2019 年 5月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行政综合楼 404室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业主留存,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9 日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行政综合楼419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jzmetro.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女士      电     话:0311-66521132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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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1号线二期、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广告、商业经营权价值评估项目中选公示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1号线二期、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广告、商业经营权价值评估项目公开比选已结束,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1号线二期、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广告、商业经营权价值评估项目 中选单位 广州明达信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选金额 按照计件收费标准往下浮动55.20% 公示时间 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24日 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署名投诉。投诉受理部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电话:66521132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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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部分设备房间及办公用房加装分体式空调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SGYY-XJ-2019-008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部分设备房间及办公用房加装分体式空调项目选取供货及安装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部分设备房间及办公用房加装分体式空调项目,主要工作为通过加装分体式空调改善1号线一期部分设备房间及办公用房内环境温度。      2.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2)响应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响应人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4)响应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应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5万元的类似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报名及询价文件领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响应人,请于 2019 年 5月 20日至 2019  年5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行政综合楼404室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业主留存,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      4.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8  日9 时 30  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行政综合楼419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洁   电话:0311-66521132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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