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9年度手动工具采购项目
中选公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19年度手动工具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已结束,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9年度手动工具采购项目 中选单位 石家庄市北方五金机电有限公司 中选金额 329972.43元 公示时间 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5日 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署名投诉。投诉受理部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电话:66521017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6月3日
20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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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站内公益广告及线网图灯箱画面制作、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SGYY-BX-2019-03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比选方式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站内公益广告及线网图灯箱画面制作、安装项目选取施工单位,具体事宜如下:1.项目概况 为展现石家庄深厚文化底蕴、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场所,增强地铁站内公益广告传播力和感染力,不断深化拓展公益广告宣传,提升石家庄地铁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在使观众全面了解、认识和感受地铁的同时,感受到石家庄市的人文风貌。2.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制作、安装等相关经营许可范围,且年检合格、有效;(2)响应人注册资本伍拾万元及以上;(3)响应人2016年至今至少有一项不小于18万元广告灯箱画面制作、安装类似业绩;(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5)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2)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响应人,请于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办公楼401室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业主留存,原件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4.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办公楼419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jzmetro.cn)上发布。6.联系方式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11-66521122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05月31日
2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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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洨河大道站-博物院站)自动扶梯维保项目直接委托公示
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洨河大道站-博物院站)自动扶梯维保项目2、项目概况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洨河大道站至博物院站(11座车站)82部自动扶梯进行维保工作。项目中所包含自动扶梯原制造单位为: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项目服务期限为:2019年6月26日至2021年6月25日。主要工作内容为:根据国家标准及业主的检修规程开展日常巡检、应急维修、日常维护保养、重大活动值守保障、配合工作五大部分,并提供自动扶梯设备维修过程中所需的零部件,负责电梯定期年检、齿轮箱油的定期更换等工作。3、拟定委托方式:直接委托4、拟定委托方: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5、直接委托依据:5.1河北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DB13/T2092-2014中第7.8.3条中关于电梯的相关规定,“电梯应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由使用单位委托取得安装、改造、修理许可的单位或者电梯的制造单位进行”。5.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提出“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5.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2]8号文第三条提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保养(目前由其他单位开展日常维护保养的可执行至合同期满)”。5.4《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中第十六条规定:“地铁、车站、机场、码头、过街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等公共交通领域的电梯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根据以上法律法规中相关规定,本项目拟委托电梯制造单位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实施。为保证直接委托过程的公正透明,特进行公示。6、其他事项如对此次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3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则与公示的拟定委托方进行直接谈判。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0311-66521132
2019.05
30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车站艺术墙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已由冀发改基础【2016】16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车站艺术墙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概况地铁1号线二期工程线路起自1号线一期终点站洨河大道站,止于东洋站,沿秦岭大街、新城大道南北敷设,全长13公里,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8座:西庄、东庄、会展中心、行政中心、园博园、福泽、东上泽、东洋,其中换乘站2座,为行政中心站和福泽站;设南牛停车场一座。园博园站主体位于园博园东门广场及新城大道下方,南北向敷设,现状周边以生态绿地为主,西侧现状为园博园,东侧现状为60米宽的新城大道和绿地。园博园正前方、新城大道路东侧为公交站台(已预留位置,尚未实现)。园博园门前广场北侧为既有树阵及自行车停车场。园博园门前广场南侧为既有私家车停车场、公交场站。园博园为双层岛式车站,其中地下一层为站厅层,地下二层为站台层。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3、标段划分:1个标段4、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石家庄市相关标准执行。5、招标范围:车站艺术品创作的工作范围包括车站艺术品的创意方案、方案报审、艺术品的制作、安装、验收、维修等全过程工作。6、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后两年止;7、投标人资格要求7.1 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社团法人登记证书,业务主管单位为省级(及以上)文化宣传等部门,业务范围包括组织创作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相关工作内容的社会团体,且证书合格、有效;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组织创作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且证书合格、有效;3)教育部及省、市所属的全日制艺术院校,或省属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院校。7.2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具有一项类似项目的艺术品组织或创作业绩,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的,与地铁车站工程建设规模相当或以上的公共交通建筑(含轨道交通车站、航站楼、铁路公共交通枢纽等)、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办公楼、会堂等公共空间的艺术品规划、创作。7.3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一项上述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7.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7.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7.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招标文件的获取8.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hebpr.cn)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方可报名并购买文件。8.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5月27日09时00分至 2019年5月 31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8.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9、投标文件的递交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6 月 18日13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9.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11、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孙巧平联系电话:0311-66520668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联系人:张少华、齐皓涛联系电话:15130073528   0311-80980348  电子邮件: sjzxinhuazhaobiao@163.com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邱女士    联系电话:010-63905997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2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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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西兆通车辆段增建电客车维保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西兆通车辆段增建电客车维保平台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西兆通车辆段增建电客车维保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HBCT-190280-00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西兆通车辆段运用库内,运用库及现有维保平台(含安全联锁系统)已投入使用,增建的一套固定式三层双边检修平台(含安全联锁系统)位于运用库内22轨道和23轨道之间。长约140米,宽约1.8米。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西兆通车辆段运用库新建1套双边维保平台(含安全联锁系统)的设备设计(含工艺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包括运行试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并安装。2.6 交货期暂定2019年07月至2019年10月,工期约4个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2.7 质保期预验收通过之日起24个月。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维保平台制造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轨道交通领域检修维保平台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3.4.3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24日至2019年05月30日17时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25日9时0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李晓飞、李秀锋联系电话:0311-66520677、66520661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联系人:阎子立、赵露伟、王越联系电话:0311-83086977、18632175359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招标监督电话:0311-83086978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2019.05
24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 2 号线是轨道交通线网中一条南北向骨干线路。线路南起栾城,北至正定, 重点解决了石家庄市南北向的交通供需的矛盾,有效加强了栾城区、正定新区与主城区之间的联系。 一期工程位于中心城区,全部为地下线,线路全长约 15.822km,设置车站 15 座。一期工程设车辆 段一处为嘉华车辆段。嘉华车辆段分为上盖区与厂前区,厨房位于厂前区后勤服务楼。石家庄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计划于 2020 年 12 月 26 日建成全线通车。在工程实施阶段,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调整工程计划,投标人对此应具备迅速响应的能力。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工艺设备是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车辆段与综合基地食堂部分厨房设备,投标人应提供整套系统设备的同时还需就设备提供设计联络、现场就位、调试及验收、竣工图资料等服务,需要土建配合的基础及现场就位的设备,投标人需提出具体要求(图纸)并负责设备的现场就位及调试等工作。详见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2.6 交货期2019年8月(暂定)前完成供货安装,具体以招标人的生产指令为准。2.7 质保期质保期为24个月(从设备启用日期起开始计算)。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 投标人所投电加热设备的生产企业须具有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1.3投标人所投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3.3.1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元人民币厨房设备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他要求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的监理人为:北京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达华集团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5月24日9时00分至 2019 年 5 月30 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6 月 28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李晓飞 李秀锋联系电话:0311-66520661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联系人:张少华、齐晧涛联系电话:15130073528   0311-80980348电子邮件:sjzxinhuazhaobiao@163.com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邱经理    联系电话:010-63905997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2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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