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博物院站改造工程项目直接委托预公示
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博物院站改造工程项目2、采购项目概况博物院站位于中山东路与广安大街交叉口处,沿中山东路东西向布置。根据改造方案,为实现四个出入口在站厅层南北互通,不减少现有进出站闸机通道数量,设备设施满足各类标准要求的原则,进行以下改移:(1)进站闸机设置:撤除B、C出入口通道内进出站闸机,在B口、C口的东南侧、西南侧分别设置6组进站闸机,其中1组宽通道闸机,5组标准闸机。(2)出站闸机设置:将站厅两端客服中心东北侧和西北侧的进站闸机改为出站闸机,位置向站厅中部移动。3、拟定采购方式:直接委托4、拟定供应商: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5、采购依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博物院站改造工程项目需要在1号线博物院站现状基础上进行设备的移改,为了保证施工的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故选择原施工单位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的施工单位。为保证采购过程的公正透明,申请进行公示。6、其他事项如对此次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意见。公示期结束后,若无异议,则与公示的拟定供应商进行采购。联系人:崔女士联系电话:0311-665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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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19年-2020年地铁站内广告灯箱片采购项目中选公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19年-2020年地铁站内广告灯箱片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已结束,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19年-2020年地铁站内广告灯箱片采购项目 中选单位 河北大川广告有限公司 中选金额 154792.04元 公示时间 2019年12月27日-2019年12月31日 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署名投诉。投诉受理部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电话:0311-66521023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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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19年-2020年污水清运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19年-2020年污水清运项目(三次)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19年-2020年污水清运项目(三次)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西兆通车辆段、洨河大道站、南村站、东庄站、西庄站及2号线嘉华车辆段周边市政管网尚未开始建设,无法满足运营时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排放需求。在市政污水管网开通前,需采用外运方式将处理后的污水运入相关污水处理厂。西兆通车辆段受托外运污水预估量为16048方/年,每个车站受托外运污水预估量为900方/年,嘉华车辆段受托外运污水预估量为7840方/年,预估量共计27488方/年。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兆通车辆段、洨河大道站、南村站、东庄站、西庄站,2号线嘉华车辆段。2.3 招标范围中标人定期对1号线西兆通车辆段、洨河大道站、南村站,西庄站、东庄站及2号线嘉华车辆段污水蓄水池进行清理,并将污水运入相关污水处理厂。(注:污水处理厂的接洽工作由中标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2.5 运距西兆通车辆段7.7公里,洨河大道站和南村站8.3公里,东庄站和西庄站7.5公里,嘉华车辆段7公里(以上距离为相关站点与周边最近污水处理站的地图测量距离),中标人的实际运输距离如大于以上距离,应自行承担相应费用。2.6 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2.7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揽过一项污水清运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3 其他要求3.3.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3.4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核验信息,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17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彭鹏联系电话:0311-66521132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联系人:曹新颜、齐婧、杜康联系电话:0311-86958907、15373945725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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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起胜利南街嘉华站,沿胜利南街向北敷设,下穿南二环东路桥,线路西偏进入预留石家庄新客站,出站后线路向东转向汇通路,下穿安建桥后,线路沿建设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线路过裕华路、中山东路进入预留人民广场站,后沿建设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后转向胜利北街达到本期工程终点西古城站。线路全长约15.569km,设置车站15座,平均站间距1.014km。设车辆段1座,110kV主变电所1座,其中嘉华车辆段的综合楼和后勤服务楼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要求按2星级建设。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本次检测内容包括氡浓度、甲醛浓度、氨浓度、苯浓度、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的测定。(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要求”)。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服务周期招标人发出开始检测的通知至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招标人的要求,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并正式投入使用。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1.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中必须包含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3.1.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范围涵盖本项目对应的检测项目。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国内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类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3.4 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3.4.3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核验信息,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01月02日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1月20日09 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孙巧平联系电话:0311-66520668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联系电话:0311-69052028、18532120329电子邮件:hbrhjt@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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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遴选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遴选项目 招标编号 RHP-C271900643277-1 招标内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遴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主承销费率为0.8‰每年。 候选人排名 投标人 主承销费率 (‰每年) 增值税税率 服务期限 评分结果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30 6%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5.42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50 6%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0.11 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25 6%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90.06 中标候选人业绩 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作为主承销商在全国范围内成功发行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绩 支数合计 承销金额合计 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 278支 2334.46亿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业绩 98支 1405.95亿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业绩 110支 638.56亿元 废标单位及原因 无 全部投标单位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9/12/20 公示时间 2019/12/23 公示结束时间 2019/12/25 业主单位名称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项目经理 张凤荣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沈尚宏 张波波 吴佳 联系电话 0311-69052028 电子邮箱 hbrhjt@126.com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沈尚宏 张波波 吴佳  0311-69052028 hbrhjt@126.com  
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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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导向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导向标识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导向标识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北起西古城,南至嘉华站,全长约 16.2公里,设站 15 座,其中换乘站 5 座,南端设嘉华车辆段,是一条贯穿石家庄市南北的地铁主要线路之一。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含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 2 号线一期工程 15 座车站公共区、站外 500m范围内及嘉华车辆段的各类导向标识牌、紧急疏散标志及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牌深化设计、生产制造、样品、出厂试验、运输、安装、调试、仓储等中间过程,提供相应服务并承担所需的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2.3.1 供货2.3.1.1 全线15座车站公共区及嘉华车辆段等区域的导向标识牌、紧急疏散标志及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牌供货。2.3.1.2 新建15座车站及嘉华车辆段标识牌的版面信息、图文信息、结构与材质工艺的深化设计。2.3.1.3 新建15座车站专业地图的供货。2.3.1.4 新建15座车站站外500米范围地铁引导标识(DIR-09C)的供货。2.3.1.5 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供货。2.3.2 系统安装、调试2.3.2.1 全线15座车站公共区及嘉华车辆段的导向标识牌、紧急疏散标志及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牌的安装。2.3.2.2 专业地图的安装。2.3.2.3 站外500米范围地铁引导标识(DIR-09C)的安装。2.3.2.4 全线导向标识系统标识牌的安装、配合及督导现场装修单位进行装饰面开孔,配合接线、配电调试、控制调试直至全线开通。2.3.3 服务2.3.3.1 全线导向标识系统的二次设计,与车站相关专业的接口处理。2.3.3.2 全线15座车站及嘉华车辆段标识牌的版面信息、图文信息的绘制。2.3.3.3 专业地图的编绘、平面设计、现场测绘、出入口信息及公交线路站点调查等工作。2.3.3.4 站外500米范围地铁引导标识(DIR-09C)的二次设计及现场调查等工作。配合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BAS)负责监控、现场安装与装修、总联调完成系统调试及总联调、试运行、质保期、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备品备件的供应等一系列工作,直至招标人最终验收。招标人保留对招标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2.6 服务期限暂定2020年3月开始交货,最终交货及安装时间由招标人确定。2.7 质保期质保期自试运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环保要求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标识标牌或导向标识的设计、制作(生产)和安装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3.3.1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的标识标贴或导向标识供货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其他要求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的监理人为:北京四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达华集团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核验信息,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1 月 16 日 9时 00 分,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76、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联系人:曹新颜、齐婧、杜康联系电话:0311-86958907、15373945725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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