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2021年度张营停车场增设自行车棚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公告(三次)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比选方式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2021年度张营停车场增设自行车棚工程建设项目选取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1.项目概况张营停车场,用地位于西石环路东侧,中山西路北侧,地块最长边长度760m,地块宽约280m。场地内包括建筑物有:运用库、综合楼、混合变电所、锅炉房及水泵房、门卫、垃圾站及相应车辆走行及停放的线路。根据停车场实际情况,现需增设1座具有充电功能的自行车棚以满足员工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选取张营停车场锅炉房南侧现有自行车停车区域,场地东西长约20米、南北宽约5米,面积约100㎡,建成后充电位约23个。2.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响应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响应人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4)响应人自2018年8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6)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2)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响应人,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材料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sgyy_zb@126.com),审核无误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单位。(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响应人若参加本次比选报名,请将上述①、②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经工作人员审核后,会将③领取文件登记表(手填)、④防疫期间响应人参加开标人员情况信息表、⑤比选文件、⑥响应文件格式资料发送至响应人报名邮箱。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业主留存,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由工作人员在开标前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如有遗漏后果自负。4.响应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开标截止时间之前需提交纸质版报名资料、48小时内核酸证明(通信行程卡14天内未到达石家庄以外的其他城市,可不需要提供核酸证明,其余情况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及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行政综合楼419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jzmetro.cn)上发布。6.联系方式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311-6652117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