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职工生日蛋糕券采购比选公吿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以下简称集团工会)以公开比选方式采购2022年职工生日蛋糕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数量及供货周期   采购2022年职工生日蛋糕券约4454份,每份面值为200元(本券对同一蛋糕店内所有商品通用),合计金额890800元,供货周期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送货时间为2022年每月23日-29日。  二、厂家资质要求  1、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食品经营相关资质及卫生许可证明;  3、具有相应的经营规模和售后服务能力;  4、在市区内有10家以上分店。  三、比选评审小组  集团工会成立比选评审小组,成员由集团工会专职人员、工会委员(含各分公司、子公司)、集团审计、纪检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四、比选办法  评审小组成员依据厂家所提报的生日蛋糕券品牌、资质、性价比、企业信誉、服务方案、样品等,本着源头厂家优先、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比选的厂家进行综合评比并打分。  五、比选时间  参加比选的厂家于2021年11月2日—11月8日上午12点前将相关资质清晰照片及联系方式发送sjzgdgsghwyh@163.com邮箱。暂定11月9日下午2点厂家带样品到OCC负一层食堂,由集团工会统一组织比选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比打分,最终将确定的供货厂家进行公示。如因疫情等因素影响需要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楚蕾        电话:0311-66520842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2021年11月2日
20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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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食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食堂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食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构建职工“满意食堂、贴心食堂”为目标,在办好管好职工食堂上下功夫,让职工吃的放心、舒心、安心。集团公司食堂为满足食堂各项物资的供应,现需对食堂供货商进行选取。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OCC食堂、西兆通车辆段食堂、张营停车场食堂、嘉华车辆段食堂、北乐乡车辆段食堂,预计一年采购计划设计金额约489.5万元。采购类别包括:厨杂类、果蔬类、粮油、副食类、牛羊肉、蛋禽类、猪肉、冻货水产类、调料类。详细采购清单参看公告附件:项目采购清单。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嘉华车辆段、北乐乡车辆段或招标方指定地点。2.6 送货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为一般纳税人。3.1.2投标人为供应商的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为生产厂家的需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承诺具备招标人的项目采购清单中全品类商品供应商能力。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3.3.1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的相同或类似供货业绩(如业绩无总价,则另须提供项目已执行的含价格,并有甲乙双方盖章的订单为准)。3.3.2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信誉要求3.4.1 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4.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行业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3.5 其他要求3.5.1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5.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4注:招标公告正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3项“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于本项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7日09:00至2021年11月3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7日10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梁晨联系电话:0311-66520670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联系人:刘非易、韩峰联系电话:010-63348423、13810044730电子邮件:liufeiyi@cgci.gt.cn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22-66216621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2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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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商平台化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商平台化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商平台化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员工约4600人。目前已开通运营地铁线路共3条,通车里程长度共计78.2公里,共设车站60座。电商平台具有普遍性、便捷性、集成性等特点。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大数据时代,运用电商平台进行物资采购已成为现代企业降本增效、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普遍做法。本项目利用电商平台商品丰富、物流高效、价格透明等优势,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满足质优、价廉、高频的物资采购需求;利用电商平台在轨道交通垂直领域的供应链开发,降低通用工业品等零散物资的采购成本;利用电商平台的竞争机制,规范采购行为,降低廉政风险。本项目拟引入一家电商平台服务商,为招标人搭建企业专属电商平台,招标人通过专属电商平台直接下单购买其自营商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招标人指定地点的物流配送服务和产品售后服务,负责人员培训和网络维护,无条件共享采购数据、审批数据、电商平台履约数据等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数据。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投标人作为企业专属电商平台服务商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家具及厨房用品、生活电器、工业品、通用工器具、劳保用品、应急用品、办公设备、日化用品、食品饮料等10个品类,具体以项目执行期间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招标人不对项目服务期内采购的品类和数量进行承诺。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对本项目的服务能力。3.1.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EDI)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持证主体与投标人应为同一法人企业或属于同一集团公司(须提供关系说明函)。3.2 财务要求3.2.1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3.3.1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电商采购服务业绩。3.3.2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5 其他要求3.5.1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3年及以上电商平台运营经验,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电商采购项目负责人业绩。3.5.2 投标人在专属电商平台所有展示的商品必须是其自有电商平台的自营商品,不得推送其他第三方的商品。3.5.3 由同一集团公司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公司以及隶属于同一集团的公司,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3.5.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7日09:00至2021年11月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李晓飞、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7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天山熙湖广场1号楼2单元702室联系人:魏增旺联系电话:18059096610电子邮件:beijingzcsjz@163.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2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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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生产性耗材补充采购项目
中选公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生产性耗材补充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已结束,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生产性耗材补充采购项目 中选单位 河北展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选金额 279869.08元 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0月25日 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署名投诉。投诉受理部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电话:66521023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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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2021年度张营停车场增设自行车棚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公告(三次)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比选方式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2021年度张营停车场增设自行车棚工程建设项目选取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1.项目概况张营停车场,用地位于西石环路东侧,中山西路北侧,地块最长边长度760m,地块宽约280m。场地内包括建筑物有:运用库、综合楼、混合变电所、锅炉房及水泵房、门卫、垃圾站及相应车辆走行及停放的线路。根据停车场实际情况,现需增设1座具有充电功能的自行车棚以满足员工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选取张营停车场锅炉房南侧现有自行车停车区域,场地东西长约20米、南北宽约5米,面积约100㎡,建成后充电位约23个。2.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响应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响应人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4)响应人自2018年8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6)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2)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响应人,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材料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sgyy_zb@126.com),审核无误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单位。(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响应人若参加本次比选报名,请将上述①、②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经工作人员审核后,会将③领取文件登记表(手填)、④防疫期间响应人参加开标人员情况信息表、⑤比选文件、⑥响应文件格式资料发送至响应人报名邮箱。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业主留存,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由工作人员在开标前现场核验后当场退还,如有遗漏后果自负。4.响应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开标截止时间之前需提交纸质版报名资料、48小时内核酸证明(通信行程卡14天内未到达石家庄以外的其他城市,可不需要提供核酸证明,其余情况均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证明)及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行政综合楼419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jzmetro.cn)上发布。6.联系方式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311-6652117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0月21日 
2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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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2年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2年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2年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是线网中的东西向骨干线,线路全长约34.3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6座,平均站间距1.372km换乘站8座。1号线(西王站-福泽站)工程设西兆通车辆段与综合维修基地和张营停车场。1号线(西王站-福泽站)工程设天元湖主变电所、海世界主变电所和和平医院主变电所。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线路全长约15.569km,设置车站15座,平均站间距1.014km。共设置换乘站5座。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1座,运河桥主变电所1座,在嘉华路站、柳辛庄站预留延伸条件。线路在北国商城站与1号线设联络线,控制中心接入设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路口西北角的线网控制中心内。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19.248km,设站17座,均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17km,同时设置石家庄站后地下停车场1座。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为一期工程东延伸线,工程线路全长约7.342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5座,其中换乘站2座,设北乐乡车辆基地1处。3号线一期、二期工程利用两座主变电所供电,分别为和平医院主变电所和塔北主变电所。线网指挥中心位于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地块,规划为全网共用的线网指挥中心。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包括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王站-福泽站)26座车站(含相邻区间及地下风井)、1座停车场、1座车辆段与综合维修基地、3座主变电所,2号线一期(柳辛庄站-嘉华路站)15座车站(含相邻区间及地下风井)、1座车辆段、1座主变电所和3号线(西三庄站-乐乡站)22座车站(含相邻区间及跟随所)、1座地下停车场、1座车辆段、1座主变电所和1座线网指挥中心的消防第三方检测及相关服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自动灭火系统(含水喷淋系统、高压细水雾系统和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通信及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供电、配电系统和电气防火防爆设施;灭火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防火门和活动式防火分隔设施;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及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疏散门、消防电梯等检测及功能测试。除上述外,石家庄市及河北省消防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项目。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工期于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1号线(西王站-福泽站)、2号线(柳辛庄站-嘉华路站)、3号线(西三庄站-乐乡站)及线网指挥中心消防检测工作,出具消防检测报告并协助招标人向消防管理部门备案。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1.2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3.1.3投标人应为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各项要求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单位(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查询信息截图,应清晰可辨)。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3.3.1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万元的消防设施检测项目业绩。3.3.2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信誉要求3.4.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5 其他要求3.5.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5.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3注:招标公告正文“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3项“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于本项目3.5.4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本招标项目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1号线工程(西王站-福泽站)、3号线一期工程(西三庄站-石家庄站)及线网指挥中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为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号线一期工程(柳辛庄站-嘉华路站)及3号线一期东段及二期(汇通路站—乐乡站)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为唐山瑞驰消防设备检测有限公司。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9日9:00至2021年10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联系人:刘非易、韩峰联系电话:010-63348423 13810044730电子邮件:liufeiyi@gt.cgci.cn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22-66216621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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