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的本质就是调查研究
  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更加重视并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做到在调查研究中深化学习、在调查研究中破解难题、在调查研究中创新工作,整体提升决策、执行、监督水平。  纪检监察的大量工作,本质上就是调查研究。监督检查,就是要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审查调查中,分析问题的过程就是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的过程,为精准问责处置打牢基础。调查研究的目的,就是力求工作上真实准确、思想上自我改造。在调查研究中掌握事实、作出结论、找到方法,就是在推动工作落实。当前,纪检监察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加强调查研究,分类别、分范畴、分层次研析,把普遍性问题找出来、把真实情况摸上来、把基层创新经验总结好。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强本领,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调查研究、经常调查研究,扑下身子,沉到一线,获取第一手资料,熟悉了解真实情况,分析事物本质,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和路径,不断提高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水平。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根本在实事求是,实事求是的关键在于调查研究。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深入干部群众搞调查研究,听真话、摸实情,找准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注意结合工作实际,既调查又研究,边工作边研究,深入思考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深化规律性认识。要讲唯物论、辩证法,历史地、全面地、客观地看问题,具体分析问题、区别对待问题,向着真实准确努力,确保客观公正,防止主观性、片面性、表面性。  精准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鲜明特征,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的基础正是调查研究。纪检监察工作是个细活,无论是履行党章赋予纪委的各项职责,还是使用监察法赋予监委的12项调查措施,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强化精准思维,都需要深入调查研究,以不怕苦不怕累、认真负责的精神来对待,精心精细、虑事周全,来不得半点马虎,决不能粗枝大叶。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把各项基础工作做扎实,找准靶心、精准发力,提高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压实责任的能力。  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调查研究的方法不单是“飞机火车、千里之外”一种,平时的谈话、听意见、看材料等都是调查研究;调查研究也不是一次就能完成的,是一个边学习边调查研究、边落实边调查研究的过程,是一个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过程,关键是要带着问题、带着思考去调查研究,这样才能找到真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带头调查研究,把案头调查研究、谈话调查研究、蹲点调查研究等结合起来,亲自确定调查研究题目,亲自提出调查研究方案,亲自深入基层、群众了解实情,亲自分析研究调查材料,亲自梳理各方面意见建议,亲自撰写调查研究报告,切实增强调查研究对于发现问题、破解难题、推动改革的基础性作用。要坚持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并重,既要善于调查研究,做到调查与研究相结合;又要善于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再调查、再研究、再总结、再推广,是一个长期过程,应该成为工作常态,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开展。(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
2018.07
02
扎实做好支部纪检工作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负责党内日常监督,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支部作为党的最基层组织,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具有基础性的作用,支部纪检委员站在监督执纪第一线,承担着负责本支部党内监督的重要任务,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关口”,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支部党建工作的落实。  认真落实党章有关规定精神。党章第四十三条关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党章是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根本依据,党章规定基层党组织设纪检委员,表明了支部纪检工作的重要性。现实中,有的党支部纪检委员配备不到位,工作职责不明确,素质能力有待提升,与党章规定要求还有差距。这些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支部纪检工作的开展和支部纪检委员作用的发挥,影响了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加强支部纪检工作,要求我们严格落实党章规定,进一步明确支部纪检委员责任,提升纪检委员素质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使支部纪检委员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对建立党内监督体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就要求支部纪检委员准确把握相关规定的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严格监督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六项纪律”的情况,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委汇报和反映本支部党风党纪情况,协助支部书记抓好支部委员落实“一岗双责”等工作,有效推动党支部纪检工作开展。  切实加强党员日常监督教育管理。党支部担负着对党员进行日常监督教育管理,执行党的纪律的重要责任。当前支部和党员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看,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有的党员意识淡薄,群众观念弱化,服务能力不强;有的党员本位思想严重,不能正确处理公与私、集体与个人的关系;有的党员组织纪律涣散,犯自由主义,当面不说,背后无原则地议论等。克服和消除这些不良现象,必须进一步做好支部纪检工作,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要敢抓敢管,对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
2018.06
16
学深悟透监察法 扎实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标志着国家监察工作进一步进入法治轨道。监察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监察法。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监察法的出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必将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的基础,对监察体制改革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这既是我们实现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作为一名县(区)一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不仅要带头学深悟透监察法,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正确把握监察法的内涵精髓,更要推动监察法在基层得到正确地实施运用并落地生根。每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深化学习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形成合力,达到“1+1>2”的效果,推动监察法在全区上下落地见效。  实现监察全覆盖,监督无死角。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监督得到有效加强,监督对象覆盖了所有党组织和党员,但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没有做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监察法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统一纳入监察范围,实现了监察全覆盖,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同安区监察对象由1200多人增加到5100多人,其中新纳入为监察对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人员有1700多人,其他依法履行公职人员有1700多人。同时,同安区正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路径和新增监察对象分类监督的实现方式,把监察体制改革引向深入。  强化责任担当,打造执纪执法铁军。监察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监察人员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保守秘密......自监察法颁布以来,同安区纪委监委注重强化教育培训、增强工作本领,通过监察法专题讲座、专题学习会、小组讨论会等方式,帮助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掌握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下一步还将邀请专家学者对宪法、监察法进行解读,不断提高全区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同时,注重强化干部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即将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开门搞监督促进作风转变”系列活动,加强对纪检监察权力行使的全过程监管,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纪律部队”。  监察法的实施标志着“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走向制度化,这要求我们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转变工作思维方式,重整行装再出发,做好政治生态“护林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2018.06
15
不耍“小聪明”,方为大智慧
  梳理许多贪腐案件会发现,几乎所有违法犯罪的干部或多或少都有个致命的毛病——耍“小聪明”。  对我党的历史有了解,就会记得毛泽东、邓小平都曾严厉批评耍“小聪明”的人和事。这方面的论述不少,很容易找到。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警告党员领导干部,“不耍任何小聪明,不搞任何小动作”,干这种事,最后都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样的告诫,可谓意味深长。  “小聪明”在日常生活中多是贬义——圆滑而不宽厚,伶俐却总想投机,机灵而不走正道。耍“小聪明”的毛病,对一般人而言,还不能算是什么大错误。但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从政治品质角度看,就不是小问题了。尤其是当“小聪明”在政治生活中“耍”起来的时候,问题很大,影响很坏。  如,有人吹牛浮夸,芝麻大的成绩说成与泰山同高,数据造假、成绩造假,使得少数地方或部门的工作往往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有人狐假虎威,今天说与这个大领导是朋友,明天说和那个名人是同学、同乡,没有不认识的高官显贵,没有搞不定的难事大事,“满嘴跑火车”。有人逐利争名,绿豆大的好处面前争得你死我活,吃点芝麻大的亏就觉得“比窦娥还冤”,见好处就争先恐后,见困难就退避三舍。有人搬弄是非,张嘴就是“路边社报道”,聊天就是“坊间传言”,不说话则已,说话必是添枝加叶、蜚短流长。有人好搞小动作,见别人有成绩就想抹黑,见同事进步就下绊子、使阴招,见不得别人好,嫉妒别人好,容不下别人好,破坏别人好。  有人还把耍“小聪明”的表现归纳成一排关键词:“投机取巧”“钻空子”“好卖弄”“一点亏不吃”“得意忘形”“占小便宜”“琢磨小事”“只看眼前”“想走捷径”“自以为是”“侥幸心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语境下,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那些落马官员的身上,通常会有上面所说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有些甚至是年深日久的、下意识的习惯动作。没有走捷径的想法就不会跑官要官,没有侥幸心理就不会笃信“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等鬼话,没有得意忘形的迷狂就不会讲排场摆阔气,没有“一点亏不吃”的执念就不会吃喝玩乐样样都想花公款。  没错,耍“小聪明”的坏毛病,其实都与官员蜕化变质有内在联系;如果不注意“三观”矫正、党性提升,这些问题只能会随着职务升迁而愈发突出。  不用讲大道理,其实绝大多数人都懂得“小聪明”不是真聪明。以“小聪明”作为想问题、做选择的前提,是认为自己比别人更聪明,并且只要“耍”,就可以得到额外的、比别人更多的好处。问题是,这种自以为比别人“更聪明”的想法百分之百是自欺欺人。趁机捞一把就神不知鬼不觉了吗,编造一连串谎言就掩盖事实埋葬真相了吗,做了不光彩的事就船过水无痕吗,订立攻守同盟就能密不透风吗?“人在做,天在看”——在组织面前,在群众眼里,真相永远无法掩盖,事实终将水落石出。  从许多老一辈革命家的谆谆告诫中,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教训中,或许我们更应该体会到党员干部“以德为先”的深刻含义,认识到党性修养与人格提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什么是大智慧?明其事而达其理。什么事理呢?不悖自在人心的公道,服膺表里如一的法则。老老实实、规规矩矩,不耍“小聪明”、不搞小动作的领导干部,未必事事顺遂、风光显赫,但大多深为组织信任、深得同事喜欢、深受群众爱戴。而那些热衷投机钻营、耍“小聪明”的“能人”,其实工作和生活大多并不健康也不安宁,一旦越过“红线”、践踏了党纪国法,不论再怎么精密算计,结局都会是“没有好下场”。
2018.06
15
【体会】在知行合一中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这是对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作为党内监督和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既要审查违纪问题,又要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为适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关键要做到知行合一。  首先要加强学习。学习是每位干部成长的阶梯。不管从事什么领域的工作,都离不开学习。看一个干部的成长,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看他在八小时之外是否善于学习。假如两个干部起点差不多,但八小时之外学习态度完全不一样,几年之后,个人的能力素质高下立判,这是干部成长的一般规律。学习要有求实的精神,孔子所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就是这个道理。要注重向他人学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要多看到自己的不足、多看到他人的长处,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三人行,必有我师”,一个集体、一个团队,要营造出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  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双重职责,工作的政治性非常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抓学习首先要学政治理论,学习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还要学习经济、社会、哲学、历史、文化等方方面面的知识,把熟练掌握这些知识作为必备基本功,为开展好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要躬身实践。实践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手段,也是每位党员干部成长的必经途径,除此之外,别无他途。邓小平同志说过,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爱国诗人陆游也曾写下“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诗句。学得再多、了解掌握得再好,如果不付诸实际行动,就是一句空话。从书本上学到的间接经验,必须通过实践转化为直接经验、成为自己的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工作。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敢于实践、多承担实际工作,在实践历练中增长才干、提高本领。“事非经过不知难”,干部的成长是在实践摔打中锻炼出来、积累起来的,而不是与生俱来、天生就有的。干部的工作思路清晰,具有前瞻性、敏锐性,处理具体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能够抓住重点,这些虽然可以从书本中找到学习路径,但最终要通过实践来实现。  要发挥好实践的功能,还需要善于总结、善于交流讨论。应该说,工作少有十全十美,需要不断地回顾总结,既要坚持好的做法,进一步深化、优化经验,更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日臻完善,实现螺旋式上升。交流讨论非常重要,“众人拾柴火焰高”,大家相互学习借鉴、吸取长处,在思想的相互碰撞中激发出智慧火花,实现从认识到实践再到认识的转化。尤其是年轻干部,要在各类学习中充分开动脑筋、大胆发表意见、积极讨论辩论,在交流中增进思考、增长才干。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更加重视学习、更加重视实践,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成长,把工作做得更好。(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陈擎苍)
2018.06
15
在知行合一中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这是对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监察体制改革后,纪委监委作为党内监督和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既要审查违纪问题,又要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为适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铁军,关键要做到知行合一。  首先要加强学习。学习是每位干部成长的阶梯。不管从事什么领域的工作,都离不开学习。看一个干部的成长,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看他在八小时之外是否善于学习。假如两个干部起点差不多,但八小时之外学习态度完全不一样,几年之后,个人的能力素质高下立判,这是干部成长的一般规律。学习要有求实的精神,孔子所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就是这个道理。要注重向他人学习,“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要多看到自己的不足、多看到他人的长处,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三人行,必有我师”,一个集体、一个团队,要营造出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  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双重职责,工作的政治性非常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抓学习首先要学政治理论,学习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还要学习经济、社会、哲学、历史、文化等方方面面的知识,把熟练掌握这些知识作为必备基本功,为开展好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要躬身实践。实践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手段,也是每位党员干部成长的必经途径,除此之外,别无他途。邓小平同志说过,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也没有。爱国诗人陆游也曾写下“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诗句。学得再多、了解掌握得再好,如果不付诸实际行动,就是一句空话。从书本上学到的间接经验,必须通过实践转化为直接经验、成为自己的知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工作。广大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敢于实践、多承担实际工作,在实践历练中增长才干、提高本领。“事非经过不知难”,干部的成长是在实践摔打中锻炼出来、积累起来的,而不是与生俱来、天生就有的。干部的工作思路清晰,具有前瞻性、敏锐性,处理具体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能够抓住重点,这些虽然可以从书本中找到学习路径,但最终要通过实践来实现。  要发挥好实践的功能,还需要善于总结、善于交流讨论。应该说,工作少有十全十美,需要不断地回顾总结,既要坚持好的做法,进一步深化、优化经验,更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日臻完善,实现螺旋式上升。交流讨论非常重要,“众人拾柴火焰高”,大家相互学习借鉴、吸取长处,在思想的相互碰撞中激发出智慧火花,实现从认识到实践再到认识的转化。尤其是年轻干部,要在各类学习中充分开动脑筋、大胆发表意见、积极讨论辩论,在交流中增进思考、增长才干。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更加重视学习、更加重视实践,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成长,把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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