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0CC)工程风机及消声器采购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780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工程位于石家庄东二环外,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南侧为长江大道,东侧为秦岭大街。  本工程包括地上23层的塔楼、5层的裙楼及地下3层, 总建筑面积72460平方米,建筑檐口高度99米。裙楼主要功能为运营指挥中心,包括应急指挥中 楼1~6层为运营指挥中心附属用房,7~23层为运营管理用房。地下二三层为汽车库,局部设置六级人防物资库,地下一层主要功能包括职工餐厅、厨房及楼宇设备用房。本工程通风系统包括汽车库送排风系统。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4、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工程风机及消声器采购及相关服务(风机123台,消声器344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5、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7、投标人资格要求:7.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设备制造商;如消声器非投标人本厂制造的,允许消声器分包,但须取得消声器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且消声器厂家需要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已完成的公共建筑领域项目且单项合同额在人民币在50万元(含本数)以上类似项目(以合同及业主证明为准)。7.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转换计算其注册资金);7.3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7.4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已完工的公共建筑领域项目且单项合同额在人民币在50万元(含本数)以上类似项目(单独风机合同或风机及消声器合同)(以合同及业主证明为准);7.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报名须知 8.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8.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报名并核验原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查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查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3)投标人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业主证明)(查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关联企业情况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原件,格式见附件)。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9.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9.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9.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11、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联系人:王韶立联系电话:0311-67101225 传真:0311-67101226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传真:0311-69052033  邮箱:hbrhjt@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   附件关联企业情况表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公章)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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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OCC)阀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OCC)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7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阀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工程位于石家庄东二环外,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南侧为长江大道,东侧为秦岭大街。  本工程包括地上23层的塔楼、5层的裙楼及地下3层,总建筑面积72460平方米,建筑檐口高度99米。裙楼主要功能为运营指挥中心,包括应急指挥中心、控制中心、清分清算中心、信息中心和数据中心的设备机房及附属用房,塔楼1~6层为运营指挥中心附属用房,7~23层为运营管理用房。地下二三层为汽车库,局部设置六级人防物资库,地下一层主要功能包括职工餐厅、厨房及楼宇设备用房。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3、项目性质:新建 4、招标范围:线网运营指挥中心(OCC)工程范围内的给排水消防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中用到的各类阀门,包括阀门(含电动执行机构)、附件、备品备件(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具和专用测试设备)及相关服务。5、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6、质量保证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7、投标人资格要求7.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币种换算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网站发布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首次卖出价公告为准)及以上。7.2 投标产品均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安全泄压阀须取得消防部门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7.3 2012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的水系统阀门业绩。7.4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7.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7.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8、报名须知8.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核验原件。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3)投标人业绩合同(复印件);4)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5)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以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名单,没有关联单位也须说明)(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9.1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9.2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9.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9.4 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10、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联系人:王韶立、吴杉联系电话:0311-6779707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金圆大厦B座8层(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联系人:曹新颜、齐婧联系电话:0311-86958901、86958907传真:0311-86958901
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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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OCC)应急电源装置(EPS)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OCC)应急电源装置(EPS)采购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7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位于市东二环外,南临长江大道,东临秦岭大街,系石家庄市6 条轨道交通线路的运营指挥中心,包含应急指挥中心(TCC)、控制中心(OCC)、清分清算中心(ACC),并预留信息中心和数据中心(DCC)的功能。项目占地1038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1277 平方米,其中地上共23 层,南侧裙房首层为AFC 测试机房,2~3 层为OCC 设备机房,4 层为指挥调度大厅及TCC 设备机房,5 层为管理用房;北侧6~23 层为地铁运营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48831 平方米。地下共三层,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主要布置有变电所、冷冻机房、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职工食堂及厨房、票卡中心、设备库房和物业管理用房;地下二层为中水泵房等设备用房及机动车停车库;地下三层为机动车停车库,地下建筑面积为22446 平方米。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3、项目性质:新建4、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OCC)所有应急电源柜(EPS)(包含安装底座、EPS 整机柜)和备品备件(包含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具和专用测试设备)。5、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6、质量保证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7、投标人资格要求:7.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币种换算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网站发布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首次卖出价公告为准)及以上。7.2 投标产品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且认证产品型号容量不得小于投标产品的容量(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该证书上生产厂或生产企业名称一致)。7.3投标产品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合格。7.4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7.5 投标人2012年9月1日至今,投标产品在我国境内至少有1项公共建筑工程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70万元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7.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7.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8、报名须知8.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2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核验原件。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强制性产品认证(复印件);3)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明(复印件);4)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业绩合同(复印件);6)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名单,没有关联单位也须简要说明)(原件,格式自拟);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9.1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9.2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9.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9.4 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10、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联系人:王韶立联系电话:0311-6779707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金圆大厦B座8层(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联系人:曹新颜、齐婧联系电话:0311-86958901、86958907传真:0311-86958901
2015.10
08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轨道交通资源开发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的公告
  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石政办函【2011】45号)文件精神,由我公司按规定程序依法开发轨道规划及控制范围内的土地。石家庄市作为一个新兴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根据石家庄轨道交通建设整体规划,石家庄市规划远景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由6条线组成,总长242公里。按照《建设规划》,到2020年将建成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总长59.6公里,车站52座。1号线串联老城区、高新区(东部产业区),2、3号线以新火车站为中心向四周辐射,三条线路将构成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骨干线网,开发优势显著。  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守信的宗旨,我们诚招合作开发伙伴,在石家庄辖区内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合作,形成战略伙伴关系,按长期合作原则、互惠互利原则、快速推进原则、公平合理合法原则、多领域多方式原则,促进石家庄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一、项目名称  石家庄轨道交通资源开发二、合作开发内容  双方将在轨道交通停车场上盖物业合作开发、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附属用地合作开发、轨道交通站点和站场周边土地合作开发、大片土地合作开发等领域进行项目合作。三、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同意合作开发的项目,甲方负责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征收(或收储)地上原有房屋和其所占土地,并负责将土地注入双方指定的合作主体;乙方负责筹措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开发。合作模式在以下三种方式中选择(具体合作方式根据便利互惠、减少税负的原则确定):  1.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按投资比例承担风险并分享利润。  2.甲乙双方合作开发,并由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产品或利润,具体比例根据双方投入资源协商确定(在投资协议中明确)。  3.甲乙双方约定在提供甲方一定数量房屋的基础上,项目由乙方自行开发、自担风险、自享收益。四、战略伙伴基本条件  1. 投资人须为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土地、物业开发相关资质及经验。  2. 投资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须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2亿元(含)以上资信证明。  3. 投资人须提供合作开发利用项目建议书。五、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有投资意向者持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等相关资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咨询登记、洽谈合作事宜。六、联系方式联系部门:石家庄市地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罗建忠联系方式:0311-67797079联系部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预算合同部联系人:路 江联系方式:0311-67101226地址:石家庄市方北路13号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9月29日
2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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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标编号:HBCT-15141482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工程电梯采购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2014】1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石家庄市全线网6条线共用的控制中心;同时建设全线网应急指挥中心和票务清分清算中心;综合考虑信息化时代的快速发展,本项目预留信息编播中心和数据存储中心的土建安装条件。  该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5289平方米:设置三层地下室,两层地下停车和一层设备机房以及食堂、餐厅,其地下建筑面积约23300平方米;主楼地上23层,主要分为设备运行区和运营调度区两大部分,其中线路控制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清分清算中心、信息发布中心、数据存储中心的设备机房及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3500平方米,主要分布于裙房部分和主楼1-5层;剩余部分总建筑面积约28500平方米,为全线网六条线的运营调度部分,其主要功能为相关配套的档案中心、运营调度房间、各专业的工区和维修用房等,主要分布于裙房高度以上的高层主楼部分。  本项目电梯系统包含载客电梯、货梯、消防电梯等,是实现建筑功能的必要设备。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工程电梯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电梯共计11部。  本次招标采用“交钥匙工程”总承包方式。包括设备、井道照明的设计、安装;自产地发运到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在项目现场的装卸、运输,仓储保管,吊装,安装,调试(包括配合设备联调),验收,向管理部门报检、领取使用许可证,配合政府审计;2年质保期内的维保服务等,并包括培训等各类技术服务以及随机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投标人只有在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后,整个工程才能算完成工作。  本次招标还包括电梯与BAS、动力照明系统、通信系统、消防、土建(含装修)等其它相关系统的接口。投标人应按照接口要求与其它系统的投标人密切配合,解决各系统相互间的接口,确保本系统能顺利实施并协调工作。5、计划服务期:自签到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详见用户需求书)。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须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7.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客梯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货梯B级,且处于有效期内;7.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直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7.4投标人应在201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国内大型公共建筑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600万元及以上(载重1600kg及以上、速度2.5m/s以上(含2.5m/s)客梯)供货及安装业绩;7.5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7.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8、报名须知8.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8.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611室内)报名并核验原件;1)营业执照(查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法人章的复印件);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查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法人章的复印件);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查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法人章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查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法人章的复印件)。10、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10.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 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10.2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611室内);10.3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11、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联系人:王韶立、吴杉联系电话:0311-67791225传真:0311-671012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611室内联系人: 阎子立 王海英联系电话:0311-83086977传真:0311-83086928
2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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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采购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7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是线网中的东西向骨干线,线路沿中山路、长江大道、秦岭大街和规划新城大道敷设,均为地下线,全长38.6km,设车站28座,其中换乘站7座。设车辆段和综合基地1座,停车场2座。  一期工程线路长23.9公里,西起西王站东至洨河大道站,共20座车站均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214km。其中换乘车站6座,分别为和平医院站(与M5换乘)、中山广场站(与M3换乘)、人民广场站(与M2换乘)、北宋站(与M4换乘)、留村站(与M6换乘)、南村站(与M5换乘)。在西三环与中山西路交叉口东北角设张营停车场1座,在石黄高速以南与秦岭大街以西设西兆通车辆基地1座,在长江大道与秦岭大街交叉口西南角设线网设控制中心1座。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的设计年限为:初期为2020年;近期为2027年;远期为2042年。  本光伏电站位于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的西兆通综合维修基地,为分布式光伏电站,选用255Wp型多晶硅光伏组件,为最佳倾角(经计算,最佳倾角为31°)固定式安装,利用西兆通综合维修基地内运用库厂房及联合检修库厂房屋顶布置光伏组件,共布置组件3938块,合179串,安装容量约为1MW(以最终设计文件为准)。本项目为低压380V并网,共分为4个并网点,其中运用库厂房跟随降压变电所内设置2个并网点,联合检修库厂房跟随降压变电所内设置2个并网点。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3、项目性质:新建 4、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的西兆通综合维修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相关工作。5、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6、质量保证期:自试运营之日起24个月。7、投标人资格要求7.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币种换算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网站发布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首次卖出价公告为准)及以上。7.2 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7.3 投标产品(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和汇流箱)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试验报告(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7.4 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有1项容量不少于1MW的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业绩。(须提供合同、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使用证明)7.5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光伏组件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光伏组件的制造商参与本次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7.6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7.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7.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报名须知8.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8.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核验原件(以下资料除试验报告外均须提供原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资质证书(复印件);3)投标产品(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和汇流箱)试验报告(复印件);  4)投标人业绩合同、验收证明或业主使用证明(复印件);5)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复印件);6)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7)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以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名单,没有关联单位也须说明)(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9.1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9.2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13日至2015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9.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9.4 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10、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联系人:张胜利、李晓飞联系电话:0311-671012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金圆大厦B座8层(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联系人:曹新颜、齐婧联系电话:0311-86958901、86958907传真:0311-86958901 
2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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