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2016年计量器具委外检测项目比选公告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比选方式对运营分公司2016年计量器具委外检测项目选取供应商,具体事宜如下:1.项目概况  本项目要求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或其它测试服务。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响应人具有CNAS认证证书。(3)响应人注册资本五百万元及以上。(4)响应人2014年6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有类似业绩。(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1)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响应人,请于2016年7月29日至2016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506室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业主留存,原件则报名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4.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5日10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506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jzmetro.cn)上发布。6.联系方式联 系 人:刘强电   话:13231155807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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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西兆通车辆段临时租赁通勤班车试运行项目中选公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西兆通车辆段临时租赁通勤班车试运行项目公开比选已结束,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西兆通车辆段临时租赁通勤班车试运行项目 中选单位 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中选金额 600元/车.天 公示时间 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1日   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署名投诉。投诉受理部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电话:13032632266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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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西兆通车辆段及张营停车场综合布线项目中选公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西兆通车辆段及张营停车场综合布线项目公开询价已结束,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西兆通车辆段及张营停车场综合布线项目 中选单位 石家庄博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选金额 167765元 公示时间 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1日   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署名投诉。投诉受理部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电话:13032632266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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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体检机构比选公告
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体检机构入围比选2、比选时间:2016年7月29日15:00 时3、比选公告上网公布时间:2016年7月19日—7月25日4、所属地区:石家庄5、比选内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组织比选,现在邀请符合条件的体检机构参加比选,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员工体检提供服务。6、比选范围和内容:6.1 入围时间:2016年;6.2 比选内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包括运营分公司、资源开发公司和轨道办)2016年员工体检,参加体检的人数共计598人。  本项目比选实行综合评分法,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比选人将确定2家体检机构为中选人,由体检人员自行选择体检机构,具体人数签订合同时确定。7、比选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1)应在石家庄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开办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需求;2)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应为2级甲等或以上医院;4)具有独立于临床、门诊的单独体检场所;5)诚信经营、无不良体检事件、事故发生,近三年无行政部门处罚;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人参加。8、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比选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比选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比选申请人有关等级、资格的证书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领取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只有成功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才有资格参加比选。9、本比选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发布。  所有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15:00 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提交比选申请书的详细地址为: 石家庄世纪大饭店首层3号会议室 ,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比选人名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联系人:张胜利联系电话:0311-67101225比选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曹新颜、齐婧联系电话:0311-8695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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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西兆通车辆段临时租赁通勤班车试运行
项目比选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SGYY-BX-2016-006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西兆通车辆段临时租赁通勤班车试运行项目选取供应商,具体事宜如下: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西兆通车辆段位于1号线一期工程东段,地处石家庄市开发区,石黄高速西兆通出口附近。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2)响应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响应人注册资本伍佰万元及以上。(4)响应人2014年6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的类似业绩。(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响应。(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1)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响应人,请于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裕华区黄河大道136号科技中心2号楼1609室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由业主留存,原件则报名后当场退还(法人授权委托书除外)。4.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裕华区黄河大道136号科技中心2号楼1609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jzmetro.cn)上发布。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邢宇飞  电   话:13331395011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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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艺术墙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3号线标段)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780号和发改基础【2013】1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首开段的车站艺术墙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首开段北起小灰楼站,沿中华大街向南,依次是中山广场站、东里站、槐安桥站、西三教站和石家庄站。全部为地下车站;其中中山广场站和石家庄站为换乘车站。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3、项目性质:新建4、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首开段车站艺术墙设计、制作及安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车站艺术品的规划、创作设计、方案审查、制作、安装、维修等。5、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后365日历天止;5.1 方案创作设计及报批:签订合同之日起~2016年11月30日;5.2 艺术品制作:2016年12月1日~2017年1月31日;5.3 艺术品安装:2017年2月1日~2017年2月28日。6、投标人资格要求6.1 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社团法人登记证书,业务主管单位为省级(及以上)文化宣传等部门,业务范围包括组织创作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相关工作内容的社会团体,且证书合格、有效;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组织创作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且证书合格、有效;3)教育部及省、市所属的全日制艺术院校,或省属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院校。6.2 具有类似项目的艺术品组织或创作业绩,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的,与地铁车站工程建设规模相当或以上的公共交通建筑(含轨道交通车站、航站楼、铁路公共交通枢纽等)、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办公楼、会堂等公共空间的艺术品规划、创作。6.3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至少担任过一项上述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6.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6.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报名须知7.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7.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办学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复印件);2)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委托单位开具的证明及评价,相关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复印件);4)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后附);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7.3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艺术墙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1号线标段和3号线标段,2个标段同时开标。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能中1个标段。2个标段的评标顺序为:先评1号线标段、后评3号线标段。假如某投标单位在1号线标段中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还将继续参与3号线标段的评标,但将自动失去3号线标段的中标资格。8、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8.1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8.2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8.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8.4 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9、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联系人:王韶立联系电话:0311-67797073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225室联系人:曹新颜、齐婧联系电话:0311-86958907Email:cxy12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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