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监理2204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监理2204标段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5]7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监理2204标段   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1.3项目性质:新建。   1.4招标范围:嘉华车辆段工程范围内的前期工程(管线改迁、交通疏解、绿化迁移、道路恢复等)、土建工程、装修工程、常规设备安装工程【包含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与消防(不含气体灭火系统)、动力照明系统、自动扶梯与电梯】、市政接驳工程以及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施工监理。如前期工程的监理工作由其产权单位自行委托,则该部分内容在合同范围内扣除。  1.5计划工期: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土建及相关工程施工工期暂定为51个月,开工时间暂定为2016年9月20日,竣工时间暂定为2020年12月30日;其中嘉华车辆段工程施工工期暂定为47个月,开工时间暂定为2017年1月20日,竣工时间暂定为2020年12月30日(最终以招标人下发的里程碑工期节点为准)。   1.6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且通过国家验收、移交。   1.7监理工作质量要求: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本工程监理合同等的要求,实施现场监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2.3其它要求  2.3.1投标人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其中2号线一期土建及相关工程投资承建单位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人如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将不允许参加投标。  2.3.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2.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须知  3.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12月20日上午9:00至2017年1月11日9:30。  注意:各潜在投标人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按无效处理。   4、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以及“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王韶立                          电  话:0311-67797073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王康 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传真:0311-69052033  邮箱:hbrhj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  监督机构: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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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780号和【2013】1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一期小灰楼站至石家庄站段工程卫生检测服务项目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起西王站,东至洨河大道站,线路全长23.9 公里,均为地下线,全线共设车站20 座(其中中山广场站为1、3 号线换乘站,纳入3号线施工)。设西兆通车辆段与综合维修基地、张营停车场各一处,主变电站两座以及配套运营控制中心(OCC)一座。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小灰楼站-石家庄站)工程线路北起点宁安路与中华大街交口北端,向南沿中华大街道路下方敷设,下穿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西路、华星路,过新石中路后线路左转下穿市电业局新院,接入石家庄站,终止于规划东三教路口西侧。线路长度6.428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6座。设石家庄站站后停车场一处。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首开工程载客列车采用A型车,每列车6辆编组,车辆宽3091mm,额定载客量1860人,超员载客量2520人。开通共运行列车33列。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3、项目性质:新建  4、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首开工程的25座车站(其中中山广场站为1、3 号线换乘站)公共场所卫生学检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检测;1、3号线33列载客列车的公共场所卫生学检测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并出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  5、服务期限:检测服务进度应与本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检测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应满足招标人要求。需在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首开工程试运营前卫生学评价,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如果因招标人工作计划调整或工程本身原因达不到卫生学评价条件要求,则中标人须延长服务周期,并确保在工程试运营验收前完成试运营前卫生学评价和审查工作。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招标人的要求,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并正式投入使用。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2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检测范围;实验室认可证书。  7.3 2011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有1项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和出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  7.4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财产保全、破产状态等。  7.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须知  8.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2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  3)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复印件);  4)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后附);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3 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ggzy.cn/)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确认。  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9.1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9.2 凡通过报名,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成功注册,且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1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9.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9.4 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  10、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孙巧平  联系电话:0311-671012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225室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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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OCC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OCC)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78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OCC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指挥中心工程(OCC)建成后将承担未来石家庄地铁6条线的运营监控。OCC建设总用地面积为10388㎡,总建筑面积为7528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1995㎡,地下建筑面积23297㎡。南侧为裙楼,北侧为主楼:主楼地下3层、地上23层,地面以上主体结构高度为96.7m。裙楼地下3层、地上5层,地面以上主体结构高度为22.8m。地下一层层高6.4m,局部4.5m;地下二层层高3.9m;地下三层层高5.1m。地上一~五层层高4.5m,六~二十三层层高4.1m。  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  3、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OCC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时间:招标人发出生产指令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5、交货地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指挥中心(OCC)招标人指定地点。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01标段投标人须为办公桌的生产厂家,02标段投标人须为工位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币种换算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网站发布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首次卖出价公告为准)及以上。  6.2 2015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的办公家具供货业绩。  6.3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4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6.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6.6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保全或破产状况,经济状况良好。  6.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7、报名须知   7.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2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后附);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且须明确标明所投标段)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7.3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ggzy.cn/)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确认。  8、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8.1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8.2 报名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1楼大厅)。  8.3 凡通过报名,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成功注册,且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8.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8.5 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  8.6 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须满足各标段的资格条件、交货时间、技术规格要求等。如投标人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则须提供2套报名资料。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张胜利  联系电话:0311-671012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225室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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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1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首开段建筑节能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首开段工程,线路西起小灰楼站,至石家庄站,沿中华大街敷设,线路全长约6.372km,共设6座车站、6个区间和1个地下停车场。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3、项目性质:新建  4、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首开段建筑节能检测,主要包括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5、服务期限:招标人发出开工指令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或工期拖延,检测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或顺延。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招标人的要求。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2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的检测范围及项目中必须包含本项目检测范围(建筑节能检测)。  7.3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范围包含建筑节能检测。  7.4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财产保全、破产状态等。  7.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须知  8.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2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11月17日上午8:30至2016年12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和“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孙巧平  联系电话:0311-671012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225室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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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和桥(含和平路高架桥部分)检测评定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建和桥(含和平路高架桥部分)检测评定项目比选编号:GDGS-JHQJC-01比选范围:1、建和桥(地上一层环形立交桥):东南西北四个异形块及南侧引桥的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附属结构;2、和平路高架桥(东西向地上二层):东西向中间主桥三跨一联连续桥的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附属结构。第一中选候选人:河北中交远洲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中选报价:25.18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壹仟捌佰元整)第二中选候选人:中交路桥(河北)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第三中选候选人:河北道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比选申请人:河北中交远洲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中交路桥(河北)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河北道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14日比选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311—67797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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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3】780号和【2013】120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西起西王站,东至洨河大道站,线路全长23.9 公里,均为地下线,全线共设车站20 座(其中中山广场站为1、3 号线换乘站,纳入3号线施工)。设西兆通车辆段与综合维修基地、张营停车场各一处,主变电站两座以及配套运营控制中心(OCC)一座。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小灰楼站-石家庄站)工程线路北起点宁安路与中华大街交口北端,向南沿中华大街道路下方敷设,下穿中山路、裕华路、槐安西路、华星路,过新石中路后线路左转下穿市电业局新院,接入石家庄站,终止于规划东三教路口西侧。线路长度6.428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6座。设石家庄站站后停车场一处。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首开工程载客列车采用A型车,每列车6辆编组,车辆宽3091mm,额定载客量1860人,超员载客量2520人。开通共运行列车33列。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    3、项目性质:新建    4、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首开工程的25座车站(其中中山广场站为1、3 号线换乘站)公共场所卫生学检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检测;1、3号线33列载客列车的公共场所卫生学检测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并出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   5、服务期限:检测服务进度应与本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检测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应满足招标人要求。需在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石家庄市轨道交通1、3号线一期首开工程试运营前卫生学评价,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如果因招标人工作计划调整或工程本身原因达不到卫生学评价条件要求,则中标人须延长服务周期,并确保在工程试运营验收前完成试运营前卫生学评价和审查工作。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招标人的要求,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并正式投入使用。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2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认证范围包含本项目检测范围;实验室认可证书。   7.3 2011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有1项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和出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    7.4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财产保全、破产状态等。    7.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须知    8.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2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实验室认可证书(复印件);   3)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复印件);  4)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后附);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3 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ggzy.cn/)按照通知公告中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确认。   9、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9.1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9.2 凡通过报名,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成功注册,且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1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9.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9.4 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  10、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13号   联系人:孙巧平   联系电话:0311-671012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225室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  联系电话:0311-8695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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