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1519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项目1519标段已由冀发改基础【2016】1656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与1号线一期工程衔接,呈南北走向。起于一期终点站工程洨河大道站,沿秦岭大街、北京南大街敷设, 至终点南牛停车场,全长13.5km,设8站9区间1场,均为地下线,分别为:洨河大道站-西庄站区间、西兆通-西庄站区间、西庄站、西庄站-东庄站区间、东庄站、东庄站-会展中心站区间、会展中心站、会展中心站-行政中心站区间、行政中心站、行政中心站-园博园站区间、园博园站、园博园站-天元湖站区间、天元湖站、天元湖站-东上泽站区间、东上泽站、东上泽站-东洋站区间,东洋站、东洋站-南牛停车场区间、南牛停车场。规划用地面积为20公顷。设主变电站一座,为天元湖主变电所。其中洨河大道站-西庄站区间(含)至东上泽站(含)共9.9 km,该工程已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计划2019 年3月开始试运行,2019年6月开通试运营。东上泽站-东洋站区间、东洋站、东洋站-南牛停车场区间、南牛停车场共3.6 km,计划于本年度开工建设,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服务地点:石家庄市3、招标范围:原则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致,并根据工程实际变更和实际环境影响情况,结合现场踏勘适当调整。1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线8座车站,1座变电站,南牛停车场及其出入线。具体包括:城市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声环境、振动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大气环境、 固体废物、电磁环境,详见用户需求书。4、服务周期:暂定为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经施工、试运行等阶段至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结束。其中东上泽站-东洋站区间、东洋站、东洋站-南牛停车场区间、南牛停车场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5、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的要求,满足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需要。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7、投标人资格要求:7.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7.2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资质为甲级,且在有效期内,报告书评价范围包括交通运输;7.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并完成过一项国内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或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竣工环保验收调查业绩,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不能证明完成时间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7.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交通运输类)并具备高级职称;7.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标段中同时投标;7.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7.7投标人不得与1号线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7.8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7.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报名须知8.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8.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3月13日9时00分至2019年3月 19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8.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9、投标文件的递交: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04月09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9.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孙巧平 联系电话:0311-66520668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466号联系人:张少华、齐皓涛联系电话:15130073528 0311-80980348 电子邮件: sjzxinhuazhaobiao@163.com招标代理机构综合管理部:邱女士 联系电话:010-63905997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