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嘉华车辆段2020-2021年污水处理站洗膜工作委外
维护维保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SGYY-BX-2020-027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比选方式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嘉华车辆段2020-2021年污水处理站洗膜工作委外维护维保项目选取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嘉华车辆段内建有一座污水处理站,站内设置一套污水处理系统以处理整个车辆段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后存于中水回用箱用于冲厕、绿化灌溉等使用。在日常污水处理过程中,当抽吸泵水流量低于设定数值时,需对MBR膜进行清洗,以保证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转。MBR膜清洗工作专业性强,且作业环境较恶劣,清洗过程存在坠落、溺亡等安全风险。因此我方需选定具有相关技术和经验的单位开展洗膜工作,从而更好的保障车辆段内冲厕、绿化灌溉等用水需求。2.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2)响应人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3)响应人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应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5万元的污水处理设备相关业绩;(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5)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2)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响应人,请于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材料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sgyy_zb@126.com),审核无误后,将询价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单位。(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单位。4.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日0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419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jzmetro.cn)上发布。6.联系方式联 系 人:崔女士电   话:0311-66521123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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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嘉华站-西古城站)工器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嘉华站-西古城站)工器具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嘉华站-西古城站)工器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起胜利南街嘉华站,沿胜利南街向北敷设,下穿南二环东路桥,线路西偏进入预留石家庄新客站,出站后线路向东转向汇通路,下穿安建桥后,线路沿建设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线路过裕华路、中山东路进入预留北国商城站,后沿建设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后转向胜利北街达到本期工程终点西古城站。线路全长约15.569km,设置车站15座,平均站间距1.014km。设车辆段1座,110kV主变电所1座。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嘉华站-西古城站)工器具采购项目(主要包括:手动工具、电动工具、仪器仪表、专用工具等),供货范围包括物资的制造、运输(含保险)、安装全过程,包含各项检验(部分工器具及仪器仪表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实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2.4标段划分1个标段。2.5交货地点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兆通车辆段物资总库或招标人指定地点。2.6交货期招标人根据实际的需求通知中标人供货,中标人接到招标人的当批交货通知后,须30天内将当批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2.7质保期货物的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若产品原厂质保期超过1年,以原厂质保期为准。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工器具类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其它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核验信息,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21日9时0分至2020年05月27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01日9时0分,地点为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院内指定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76、0311-66520678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联系人:阎子立、赵露伟、王越联系电话:0311-83086977、18632175359电子邮件:13503319055@163.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3086928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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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嘉华站-西古城站)客运服务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嘉华站-西古城站)客运服务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嘉华站-西古城站)客运服务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南起胜利南街嘉华站,沿胜利南街向北敷设,下穿南二环东路桥,线路西偏进入预留石家庄新客站,出站后线路向东转向汇通路,下穿安建桥后,线路沿建设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线路过裕华路、中山东路进入预留北国商城站,后沿建设北大街由南向北敷设,后转向胜利北街达到本期工程终点西古城站。线路全长约15.569km,设置车站15座,平均站间距1.014km。设车辆段1座,110kV主变电所1座。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嘉华站-西古城站)客运服务物资采购项目(主要包括:乘客座椅、临时售票厅、铁马、大件物品量度器、轮椅、喊话器等),供货范围包括客运服务类物资的制造、运输(含保险)、安装全过程,包含各项检验、实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地铁沿途各车站或其他招标人指定地点。2.6 交货期招标人根据实际的需求通知中标人供货,中标人接到招标人的当批交货通知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当批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2.7 质保期货物的质保期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在质保期内如有零件损坏,投标人应免费更换,并自更换零件之日起对该零件保修1年。若产品原厂质保期超过1年,以原厂质保期为准。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的类似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合同中需包含乘客座椅、临时售票厅、铁马、不锈钢垃圾桶其中至少一项的内容)。 3.4 其它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2)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3)与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核验信息,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1日09时00分至2020年5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日09时0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第一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吴杉、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76、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贾旭联系电话:0311-69052028,18532120329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电话:0311-665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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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年地铁模型拼装玩具设计制作营销服务项目中选公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年地铁模型拼装玩具设计制作营销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已结束,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年地铁模型拼装玩具设计制作营销服务项目 中选单位 汕头市万格文教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中选金额 50000.00元 公示时间 2020年05月21日-2020年05月25日 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署名投诉。投诉受理部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电话:66521023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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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嘉华站-西古城站)对讲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嘉华站-西古城站)对讲机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嘉华站-西古城站)对讲机采购项目(包括:对讲机和快速充电器),供货范围包括客运服务类物资的制造、运输(含保险)、安装全过程(包括与招标人现有对讲机互联互通的技术服务),包含各项检验、实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候选人排名 单位名称 投标总价(元) 增值税税率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质保期 质量要求 评分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石家庄申凯科技有限公司 351000.00 13% 7天 按招标人要求交货 一年 优质 95.42 第二中标候选人 福建科立讯通信有限公司 321200.00 13% 按招标人要求交货 按招标人要求交货 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94.11 第三中标候选人 石家庄市快立信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372588.00 13% 合同有效期内,接到供货通知后15天内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主机保修2年,电池保修1年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93.81 最高投标限价 401860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 类型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投标业绩 井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设备采购 井陉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高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高新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行唐县交警大队对讲机采购 行唐交警大队 邢台市公安消防支队移动铱星卫星电话终端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邢台市消防支队 第二中标候选人业绩 类型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投标业绩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应急保障项目 云南省监狱管理局 云南金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数字对讲机、无线警务调度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云南金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市公安局2018年警用装备(一)项目 洛阳市公安局 青海消防救援总队2019年第三次装备采购项目 青海消防救援总队 第三中标候选人业绩 类型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投标业绩 运行部新增对讲机系统 北京普兰德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对讲机、对讲机电池、对讲机天线、对讲机充电器 河北新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讲机采购 中国铁路局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站 河北航空有限公司石家庄运行基地400M地面通讯系统 河北航空有限公司 废标单位及原因 河北裕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和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资格审查表第2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第8项“企业信用信息报告”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震坤行工业超市(上海)有限公司和石家庄腾赫商贸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均无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资格审查表第8项“企业信用信息报告”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均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石家庄优讯科技有限公司有一份投标文件副本的封面、投标函、投标报价表等均无任何签字和盖章,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投标文件份数”和“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第2项第1)条的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其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全部投标单位 1、 震坤行工业超市(上海)有限公司 2、 河北益达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 石家庄腾赫商贸有限公司 4、 河北裕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 石家庄优讯科技有限公司 6、 石家庄申凯科技有限公司 7、 石家庄市快立信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8、 福建科立讯通信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0年5月18日9:00 公示时间 2020年5月20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0年5月22日 业主单位名称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项目经理 肖建水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曹新颜、齐婧、杜康 联系电话 0311-86958907、0311-86958067 电子邮箱 cxy1223@126.com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曹新颜、齐婧、杜康  0311-86958907、0311-86958067  cxy12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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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中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中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内容 中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中标候选人排名 单位名称 投标总价(万元) 评标价格(万元) 税率(%) 交货地点 交货期 质保期 质量要求 评分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151.2555 151.2555062 13 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并安装 按招标人要求交货 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91.61 第二中标候选人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9.668 139.668 13 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并安装 按招标人要求交货 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89.53 第三中标候选人 北京洁禹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45.01 145.01 13 施工现场,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并安装 按招标人要求交货 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89.13 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名称 业主单位 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 东方红水闸上游水体净化应急处理工程 乐平市建设局 蒋伟 阜南中水回用处理工程 阜南绿色东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湛江市霞山区农村水质净化站设备安装项目 湛江市霞山区南柳河管理所   第二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名称 业主单位 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 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BT项目机电项目 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苏国龙 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轨道交通工程 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古井厂区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改造设计及施工一体化工程 北京建工金源环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名称 业主单位 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 厦门地铁 1 号线高崎停车场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王茂宙 北京轨道交通安保中心工程(308 工程)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新机场线一期工程 09 合同段磁各庄车辆段污废水处理项目 北京城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废标单位及原因 北京北洋弘毅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能够证明已投运的文件的出具方与业绩合同中买方不一致,不满足“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公共建筑或工业建筑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已投运的污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已投运的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的要求。 浙江威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汇款账号非基本户,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等,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要求。 山西慧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凯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河北国合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业主出具或签认的能够证明已投运的文件原件,广东汇众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业主出具的能够证明已投运的文件非原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的原件(过时不收):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北京北洋弘毅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威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慧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凯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国合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汇众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全部投标单位 北京洁禹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汇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河北国合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慧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北洋弘毅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凯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北洋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广东汇众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华泰清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威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文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百晟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0年05月19日09:00 公示时间 2020年05月20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0年05月22日 业主单位名称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阎子立 联系电话 0311-83086928 电子邮箱 13503319055@163.com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阎子立  0311-83086928  135033190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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