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信号控制室设备改造工程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SGYY-BX-2020-060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比选方式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信号控制室设备改造工程项目选取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如下: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线路在西兆通设有车辆段一座,在张营设有停车场一座。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均采用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通信信号研究所‘二乘二取二’安全冗余结构的TYJL-Ⅲ型计算机联锁系统,可办理列车进出场段、调车转线作业、引导接车或总锁闭接车等。操作方式采用鼠标在屏幕上按压“按钮”进行操作。为了满足信号控制室值班员到车场调度室集中办公的要求,需将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信号控制室各一套控制台移设至相应车场调度室,在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车场调度室和信号设备室之间敷设通信用光缆。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响应人资格要求(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响应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响应人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4)响应人自2017年3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8万元以上的通信工程施工,并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材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6)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2)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响应人,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材料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sgyy_zb@126.com),审核无误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单位。(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单位4.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行政综合楼419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jzmetro.cn)上发布。6.联系方式联 系 人:王帅电   话:0311-66521122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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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高压细水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高压细水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高压细水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约7.75km,均为地下线,设中仰陵站、天山大街站、南豆站、韩通站、北乐乡站5座车站和北乐乡车辆基地。在北乐乡车辆基地档案中心一、二层的实物档案库、涉密档案馆、声像档案馆、档案库等房间内设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2.2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北乐乡车辆基地档案中心一、二层的全套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管网设备、阀门、管道、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的供货,以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深化设计、设计联络、工厂试验、实体火灾模拟试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保险、仓储、交货、安装指导、现场试验、调试配合、配合联调、试运行配合、质量保证、相关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工程验收、配合决算等)。(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2.6 交货期暂定2020年7月29日,最终交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与产品安装单位共同协商交货期,并提交招标人批准。2.7质保期24个月(从试运营开始之日起)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是高压细水雾设备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就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3.1.2投标人所投产品(细水雾泵组、区域阀组、细水雾喷头、补水增压泵、控制柜、过滤器)须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并具有CCCF认证,并应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CCCF认证证书、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的复印件)。3.2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业绩要求:3.3.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高压细水雾设备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3.2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所采用的高压细水雾设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具有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高压细水雾设备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3号线二期工程的监理人为:石家庄铁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和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核验信息,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1日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3日09 时 00 分,地点为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第一会议室。。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张亚茜联系电话: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贾旭联系电话:0311-69052028 18532120329电子邮件:hbrhjt@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电话:0311-665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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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年度超声波探伤仪备件采购项目中选公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年度超声波探伤仪备件采购项目直接委托已结束,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年度超声波探伤仪备件采购项目 中选单位 邢台先锋超声电子有限公司 中选金额 17739.99元 公示时间 2020年6月24日-2020年6月29日 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署名投诉。投诉受理部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电话:0311-66521023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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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年度北乐乡车辆段食堂厨杂品采购项目中选公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年度北乐乡车辆段食堂厨杂品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已结束,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20年度北乐乡车辆段食堂厨杂品采购项目 中选单位 石家庄市盛通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中选金额 116657.99元 公示时间 2020年06月24日-2020年06月29日 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署名投诉。投诉受理部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电话:66521023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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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食堂2020年副食类供货商采购项目中选公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食堂2020年副食类供货商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已结束,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食堂2020年副食类供货商采购项目 中选单位 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 中选金额 下浮率7% 公示时间 2020年06月24日-2020年06月29日 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署名投诉。投诉受理部门: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电话:66521023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石丰路西兆通车辆段综合楼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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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东七站冷水群控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东七站冷水群控系统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东七站冷水群控系统 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东段线路长度7.534km,共设车站7座,分别为东广场站、孙村站、塔冢站、东王站、南王站、位同站、三教堂站,均为地下站。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东广场站~三教堂站)采用站台设置屏蔽门的通风空调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由以下几部分组成:隧道及车站公共区通风空调系统(简称大系统)、车站设备及管理用房通风空调系统(简称小系统)、空调水系统、隧道通风系统(射流风机)。本工程每座车站端部的通风空调机房内均设置组合空调机组和回排风兼排烟风机,设备变频运行,在空调季节为车站公共区提供舒适的温度、湿度。设备管理用房区域根据房间功能区别,划分为几套空调系统,采用空调机组送风,回排风机回风。本工程空调冷冻水系统采用供水温度7℃,回水温度12℃。除孙村站外空调冷却水系统采用开式冷却塔循环冷却,空调冷却水系统采用供水温度37℃,回水温度32℃。每座地下车站一般设有3台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以下简称冷水机组),其中2台等制冷量的冷水机组负责运营时间车站大系统的总冷负荷,另外1台小冷水机组负责小系统运行的冷负荷。车站冷冻、冷却水系统均采用变流量系统,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与冷水机组一一对应设置。冷冻水、冷却水系统水源均采用市自来水,冷却方式采用开式冷却塔冷却。孙村站设置2台整体式蒸发冷凝式冷水机组(除明确说明外简称冷水机组),冷冻水泵与冷水机组一对一配置,均设置在地下一层右端附属风道机房内。空调水系统定压及补水采用定压罐,全套定压装置与蒸发冷凝式冷水机组设置在同一机房内。冷冻水系统采用一次泵系统,空调机组所接冷冻水回水管上均设置电动二通阀,冷冻机房内冷冻水供回水管路之间设置电动压差式旁通阀。2.2 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东广场站~三教站之间的各车站冷水群控系统,以及车站各类设备(大系统组合式空调机组、大系统回排风风机(兼排烟)以及冬季送风机、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变频控制柜、现场电控箱。(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保留在一定区域内调整到货地点(石家庄市辖区范围)的权力,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且无需增加招标人的任何费用。2.6 交货期交货时间暂定为2020年8月,最终交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与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协商交货期,并提交招标人批准。2.7 质保期质保期自试运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控制箱/柜)的设备制造商。3.1.2 投标产品(控制箱/柜、浪涌保护器)须具有第三方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报告中的受检单位或生产厂家须为投标人)。3.1.3 投标产品(控制箱/柜)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如为非中文版本,则还须提供中文翻译)。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3.3.1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所投产品(同型号的控制箱/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50万元人民币的已试运营或运营或投入使用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及业主出具的试运营或运营或投入使用证明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上述要求,将视为无效业绩。3.4 其他要求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3.4.3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的设备监理人为: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信息核验(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核验信息,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和“关于对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调整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至 2020 年 7 月 1 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7 月 24 日9时00分,地点为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李晓飞、李秀锋联系电话:0311-66520677、0311-665206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联系人:曹新颜、齐婧、杜康联系电话:0311-86958907、15373945725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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