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4、5、6号线一期、1号线三期及胜利北街(古城东路-月牙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外聘造价咨询全过程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4、5、6号线一期、1号线三期及胜利北街(古城东路-月牙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外聘造价咨询全过程审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40%+60%(其中胜利北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为企业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4、5、6号线一期、1号线三期及胜利北街(古城东路-月牙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已获得政府批复。其中4、5号线一期及胜利北街(古城东路-月牙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经开工建设,6号线一期及1号线三期工程即将开工,投资总额约474.8亿元,其中:4号线一期工程概算投资174.7亿元;5号线一期工程概算投资176.5亿元;6号线一期工程可研报告中投资总额94.7亿元;1号线三期工程可研报告中投资总额21.4亿元;胜利北街(古城东路-月牙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概算投资总额约7.5亿元。2.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2.3标段划分1个标段。2.4招标范围审计范围包括4号线一期、5号线一期、6号线一期、1号线三期、胜利北街(古城东路-月牙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中的前期工程(临水临电、管线迁改、交通导改、绿化移植、设施迁移、拆除还建及其他等)、主体工程、甲供设备(含系统设备、常规设备及主要材料等)、与工程相关的第三方服务类项目(可研、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监测、安监、造价咨询等)和甲方要求的其他相关项目及基本建设程序等。2.5服务期限中介机构备选库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至4、5、6号线一期、1号线三期及胜利北街(古城东路-月牙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竣工决算政府审计完成。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委托人要求。3.投标人资质要求3.1 资质要求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2 财务要求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3 业绩要求3.3.1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一项送审金额15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审计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若业绩合同由框架合同和任务委托合同(任务委托单)组成,则送审金额按合同项下任务委托合同(任务委托单)的合计送审金额计算],若合同不体现送审金额,须同时提供可体现送审金额的业主证明或服务成果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4项目负责人要求3.4.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及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年限不少于3年,现须注册于本单位,且担任过送审金额在人民币15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审计服务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格以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须体现注册单位)及职称证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不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还须提供业主证明。3.5其他要求3.5.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3.5.4已承担石家庄市轨道交通4、5、6号线一期、1号线三期及胜利北街(古城东路-月牙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的前期咨询、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相关工作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3.5.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 30 日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3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4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1 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联系人:张晓利联系电话:0311-6652066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联系电话:18059096610、15075171180电子邮件:85040974@qq.com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10-67169793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0311-66520816